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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法律实务》考点2

发表时间:2014/5/22 13:53:1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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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为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企业法律实务》知识点,希望对您备考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有所帮助,更好地掌握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

二、著作权的取得

(一)著作权的自动取得

1.依照《著作权法》的规定,任何人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且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

2.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著作权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

提示: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著作权法保护。

3.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在中国境外首先出版后,30日内在中国境内出版的,视为该作品同时在中国境内出版。

【例题·单选题】为纪念“抗美援朝”五十周年,作家尚公于2000年2月写成报告文学《伟大的战略出击》一书的初稿,5月修改定稿,7月由出版社正式出版,9月经版权登记。尚公从何时起取得正式出版的《伟大的战略出击》一书的著作权?( )

A.2月   B.5月

C.7月   D.9月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因此,正确答案为B。需要指出的是,2月份的稿件是一个独立的作品,而5月份的稿件实际上是2月份稿件的演绎版,它们都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且有各自的保护期起算。但问题是正式出版的书稿的著作权产生于何时,故正确答案为B。

(二)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取得

1.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是报社、期刊社刊登作品除外。

2.专有使用权的内容由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被许可人有权排除包括著作权人在内的任何人以同样的方式使用作品;

3.被许可人许可第三人行使同一权利,必须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除合同另有约定外。

(三)著作权的转让取得

通过与著作权人订立著作权转让合同,其他人可以合法取得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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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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