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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法律实务历年真题第六章案例题

发表时间:2012/5/21 11:11:3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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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时间为10月20、21日,小编编辑整理了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真题,希望帮助您更好的准备考试!

 三、案例分析(每题2分。由单选或多选组成。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但选择正确的每个选项得0.5分)

(一)

甲厂是一国有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几家债权人诉至法院,某工商银行于1997年8月23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企业偿还长期拖欠的银行贷款,至1998年4月15日审结,判决甲厂偿还贷款及相应的利息,但还没有执行。某建设银行曾向甲厂提供一笔贷款一直没有收回,故而也于1998年2月12日诉至法院,至今仍未审结。由于扭亏无望,甲厂意识到破产的结果难以避免,1998年初的一次厂务会议上决定:考虑到与其有业务合作关系的乙厂的利益,提前偿还其未到期的债务;对拖欠企业职工两个月的工资给予一次性补发;将长期未给职工报销的医疗费给予全部报销;补发工资和报销医疗费的资金通过非正常压价出售企业财产来获得。1998年4月18日甲厂被另一到期得不到清偿的债权人丙厂申请破产,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于4月24日决定受理该破产申请。

1.(2002,81)人民法院在收到丙厂申请甲厂破产的案件时,要求丙厂提供的材料有( )。

A.甲厂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批准文件

B.丙厂对甲厂的债权性质及数额

C.丙厂对甲厂的债权发生事实及有关证据

D.甲厂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有本法规定的法定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2)申请目的;(3)申请的事实和理由;(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可以得出结论,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需要证明两个事实:(1)提出申请的债权人与被申请企业有债权债务关系;(2)该企业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故得出结论,在本题中,若丙厂提出甲厂的破产,应当提供:(1)丙厂对甲厂的债权;(2)该债权已经到期;(3)甲厂没有能力清偿该到期债权。所以选择选项CD。根据破产法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丙厂对甲厂的债权性质及数额是申报债权时应当提供的材料,故排除B项,至于A项,法条中没有提及。

2.(2002,82)人民法院受理丙厂申请甲厂破产的案件后,应当( )。

A.10日内通知甲厂

B.10日内发布公告

C.10日内通知甲厂的上级主管部门

D.10日内通知已知的甲厂的全部债权人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受理破产申请后公告的日期。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可以得出结论,《企业破产法》所规定的受理申请后公告的时间为25日。所以本题无答案。

3.(2007,83)人民法院受理该破产案件后,关于甲厂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的经济纠纷诉讼案件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工商银行可以依据生效的判决书要求人民法院执行,以回收贷款和利息

B.工商银行只能凭生效的判决书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C.建设银行的诉讼案件,可以由原受理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D.建设银行的诉讼案件,应当终结,由建设银行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真题解析】本题涉及破产受理后的诉讼程序。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可以得出结论,工商银行应当凭生效的判决书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而不能要求法院执行,即使法院已经进入执行程序,也应当中止。至于建设银行的诉讼案件,如果要继续,也应当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之后;如果证据充分,也可以终结诉讼程序,直接申报债权,由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来确认该债权。所以排除AC两项,选择BD项。

4.(2002,84)甲厂于1998年初召开厂务会议决定做的几件事,依《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其中无效的是( )。

A.提前偿还乙厂未到期的债务

B.非正常压价出售企业财产

C.对拖欠职工两个月的工资给予一次性补发

D.将长期未给职工报销的医疗费给予全部报销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无效行为。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1)无偿转让财产的;(2)以朋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3)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5)放弃债权的。同时,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1)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2)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结合题意,分析可以得知,AB两项属于“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和“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情形,所以属于“可以撤销的行为”而不是无效行为;CD项也不符合破产法所提到的两种无效情形,故此题无答案。

5.(2002,85)以下关于破产债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清算费用可以列入破产债权

B.破产债权必须为财产请求权

C.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被列入破产债权

D.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破产债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被称为破产债权。可以得出结论,破产财产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的债权请求权,而这里的债权主要是“财产的请求权”,故选择B项。A项中的清算费用应当算做破产费用随时支付。

根据破产法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享有破产法规定的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在下列两种情形可以被列入破产债权:(1)行使完优先权后仍有债权未能完全受偿;(2)放弃优先受偿的权利。所以选项C是不正确的。

根据破产法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可以得出结论,逾期未申报债权的,只是不能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而不是放弃债权,故选项D错误。

【答案】1.CD 2.无答案3.BD 4.无答案5.B

(二)

在某地级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某国有制造厂因产品长期滞销而连年亏损、负债累累。经厂领导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决定破产清算还债后关闭,遂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请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

1.(2004,76)该制造厂应当向( )提出申请。

A.制造厂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B.制造厂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C.多数债权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D.多数债权人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破产申请的法院。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管辖的规定,破产案件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故本题的答案为B项

2.(2004,78)人民法院受理后,组成清算组之前,应当进行的程序是( )。

A.组成合议庭

B.通知债务人

C.发出公告

D.宣告破产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清算程序。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故C项正确。

3.(2004,79)企业清算与破产还债的区别是( )。

A.适用法律不同

B.发生原因不同

C.财产结构不同

D.目的不同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企业清算和破产还债的区别。企业清算和破产还债都是由于企业发生了法定的解散事由而适用的特定程序。在《企业破产法》修订之后,其所适用的法律已经相同,故排除A项;而适用的原因,企业清算程序是因为企业发生了除破产以外的解散事由而宣布解散,因此其发生原因不同,选择B项;企业清算的目的是终结企业的法律关系,处理企业剩余财产,以最终消灭企业,故其目的不同,选择D项。

4.(2004,80)关于本案能否申请和解,正确的说法是( )。

A.由债务人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B.由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和解协议草案

C.由人民法院裁定认可

D.本案不可以申请和解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和解。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债务人中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和解,予以公告,并召集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解协议草案。可以得出结论,能否申请和解,由人民法院裁定认可,故选择C项。B项中应当曲人民法院召集。

【答案】 1.B 2.C 3.BD 4.C

(三)

盛达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而被某毛纺厂申请破产清算,2007年7月1日人民法院受理了该破产申请,指定了管理人。据悉:①甲商业银行是最大债权人,其债权为1000万元,以盛达公司的一栋办公楼抵押担保,甲商业银行在该破产案件受理前已经起诉但人民法院尚未判决;②乙公司债权500万元,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已经起诉并胜诉但尚未申请执行;③丙公司债权400万元,但尚未到期;④丁公司主张债权300万元,因盛达公司对该项债权有异议,丁公司已经起诉,尚未判决确权。另外,盛达公司还欠职工工资200万元;欠税款1OO万元。

1.(2008,71)管理人在清理盛达公司财产时发现在以下财产中,应列入债务人财产的有( )。

A.盛达公司抵押给甲商业银行的一栋办公楼

B.盛达公司设在日本办事处的两辆公务车

C.盛达公司租赁某企业的西装生产流水线一条,租赁合同尚未到期

D.盛达公司的股东张某认缴而未缴的部分出资200万元,该笔出资期限应为2008年1月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破产债务人财产的范围。所有属于破产债务人所有的财产均属于债务人财产。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D。

2.(2008,72)该破产申请被人民法院受理将产生的法律效力有( )。

A.甲商业银行起诉盛达公司的民事诉讼因尚未终结,故应中止

B.乙公司因已经胜诉,故可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C.丙公司的债权虽未到期,因已经进入破产程序,故仍可以申报债权

D.丁公司的债权因诉讼未决,故暂不能申请债权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破产申请的效力。根据《破产法》第19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第20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第2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

3.(2008,73)如果本案拟转入重整程序,则在破产宣告之前依法可以申请重整的有( )。

A.管理人

B.盛达公司

C.盛达公司的股东刘某,其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1/5

D.银监会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是重整的申请主体。根据《破产法》第70条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中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

4.(2008,74)在破产宣告前,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的情形有( )。

A.第三人为盛达公司提供足额担保

B.第三人为盛达公司清偿全部到期债务

C.盛达公司已经自行清偿全部到期债务

D.盛达公司对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提起上诉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终结破产程序的事项。根据《破产法》第108条规定,破产宣告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一)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二)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

5.(2008,75)如果盛达公司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则( )。

A.甲商业银行的债权可由盛达公司抵押的办公楼优先受偿

B.如果甲商业银行行使优先受偿权未能完全受偿,则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C.盛达公司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先清偿税款,再清偿职工工资,最后清偿普通债权

D.如果破产财产分配时丁公司的债权仍未确权,则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破产分配。根据《破产法》第109条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第110条规定,享有本法第109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第113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11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第119条规定,破产财产分配时,对于诉讼或者仲裁未决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满二年仍不能受领分配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D

【答案】 1.ABD 2.AC 3.BC 4.ABC 5。ABD

(四)

甲有限责任公司因经营不善而长期亏损,现金流严重不足。经查甲公司现有资产2100万元,负债3800万元,其中欠乙商业银行2000万元贷款已经到期不能清偿。乙商业银行将甲公司诉至人民法院,并申请对甲公司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甲公司现拟申请破产,股东会专门向公司法律顾问咨询有关破产事宜。

1.(2007,61)若甲公司股东会决议申请破产清算,应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申请材料有( )。

A.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B.公司财产状况说明、债权债务清册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

C.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D.公司财产的清理、变价和分配方案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破产申请所提交的材料。根据《企业破产法》第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本题正确答案是ABC。

2.(2007,62)若甲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被人民法院受理,将会产生的法律效力是( )。

A.甲公司应优先清偿乙商业银行的贷款

B.人民法院应当解除对甲公司财产的保全措施

C.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前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D.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对乙商业银行起诉的审理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法律效力。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13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第15条规定,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人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前款所称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第19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第20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第2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故正确答案是BCD。

3.(2007,63)若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则在该公司破产案件中不能担任管理人的是( )。

A.曾因盗窃被刑事拘留的人员

B.负有较大个人债务,到期尚未清偿的人员

C.债权人的法律顾问

D.甲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管理人的任职条件。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24条规定,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二)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四)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个人担任管理人的,应当参加执业责任保险。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而非刑事处罚。负有较大个人债务,到期尚未清偿不属于法定不能担任管理人的情况。债权人的法律顾问和甲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都属于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人。故正确答案是CD。

4.(2007,64)若甲公司提出和解申请,则以下说法中符合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是( )。

A.甲公司既可以直接申请和解,也可以在破产程序后、破产清算程序终结以前申请

B.甲公司提出和解申请时,应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C.甲公司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直接申请和解

D.和解协议应由出席债权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应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破产程序中的和解。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95条规定,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第97条规定,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正确答案是ABD。

5.(2007,65)在甲公司的破产案件中,若人民法院裁定( ),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A.不受理

B.驳回申请

C.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D.和解协议无效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破产程序中可以提起上诉的裁定。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本法第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可见,在破产程序中,只有对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破产申请、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当事人才可以上诉。而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和和解协议无效的裁定均不得上诉。正确答案是AB。

【答案】 1.ABC 2.BCD 3.CD 4.ABD 5.AB

(五)

2006年10月,甲公司欲从事客运业务,因此与乙融资租赁公司签订了50辆可乘坐100人的大型客车的融资租赁合同,甲公司作为承租人,乙公司作为出租人,乙公司不干预甲公司选择租赁物,所需客车由甲公司选定的丙公司制造,丙公司作为出卖人。

(2007,78)若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承租人甲公司被宣告破产,关于租赁物是否属于破产财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出租人乙公司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B.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约定了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归属承担人,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属于破产财产

C.承租人占有、使用租赁物,并承担租赁物造成的风险,因此租赁物属于破产财产

D.租赁物属于破产财产,出租人乙公司有优先权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破产财产的范围。根据我国《破产法》第30条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第107条规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融资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仅是交租赁人使用,其在租赁期内不具有所有权。所以不应列入破产财产,应由出租人取回。正确答案是A。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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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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