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转租
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依法将承租房屋转租。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如转租所承租的房屋,在符合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还必须征得房屋出租人的同意,在房屋出租人同意的条件下,房屋承租人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转租合同除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有关部门规定外,还必须具备出租人同意转租证明。转租合同也必须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协商一致的除外,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新的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与义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协商一致的除外。
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例题1:( )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
A、房屋转租
B、房屋出租
C、房屋承租
D、房屋批租
答案:A
解析:这是房屋转租的概念。
例题2:下列关于房屋租赁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2005年试题)
A.将房屋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属于房屋租赁
B.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导致租赁合同的终止属于自然终止
C.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转租并获得收益
D.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房屋修缮责任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房屋租赁的必备条款
答案:B
解析: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导致租赁合同的终止属于人为终止。
第二节房地产抵押管理(掌握)
一、房地产抵押的概念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人是指将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提供给抵押权人,作为本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金融机构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例题1:( )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A、房地产抵押
B、续建工程抵押
C、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
D、在建工程抵押
答案:D
解析:这是在建工程抵押的概念。
例题2:在建工程抵押物包括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 ) (2004年试题)
答案:√解析: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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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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