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的前提条件(熟悉)★
(一) 公共利益的界定
房屋征收的核心是不需要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而强制取得其房屋,收回国有土地使用
权。公共利益是国家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的前提条件。
《房屋征收条例》界定了公共利益的6范围:
1. 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2. 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3. 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
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4. 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5. 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
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 公共利益的3特点
1. 公共利益是客观的。
2. 公共利益是共享的。
3. 公共利益是不确定的。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手机版网址:http://wap.wangxiao.cn/h/gjs.html
编辑推荐:
(责任编辑:)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房地产估价师
[协议护航-退费班]
13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协议退费
房地产估价师
[协议护航-畅学班]
13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协议续学
房地产估价师
[丰羽计划-畅学班]
3大模块 准题库研发资料 校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