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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西安市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面试通知

发表时间:2009/6/29 0: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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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西安市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面试通知

2009年西安市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面试通知

  根据招考简章规定,结合考录工作进程,现就报考我市职位已取得面试资格考生的面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
  参加了我市组织的面试资格审查,经认定符合考录职位报考条件,持有市考录办签发的《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的考生。
  二、面试时间
  这次面试,分两批进行,每批三天。第一批的时间为:7月4日(周六)至7月6日(周一)。第二批的时间为: 7月11日(周六)至7月13日(周一)。
  三、面试程序
  (一)考生持《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面试准考证(网上下载)和身份证进入候考室,在指定区域就坐。
  (二)在侯考室工作人员的组织下,按分组、报考单位及职位情况抽签决定面试出场次序。
  (三)侯考室负责人宣读有关纪律和注意事项。
  (四)面试开始后,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
  (五)面试结束后,考官当场打分并亮分。
  四、成绩计算
  这次面试,采取体操竞赛评分办法确定面试成绩,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他考官打分的平均值。对面试人数多,须同时在2个以上面试组面试的职位,为提高面试结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对打分较低的一组,采取加权平均数计分办法确定面试成绩(加权计算办法为:打分较高组的平均分值除以打分较低组的平均分值,得出一个相差系数,用该系数乘以打分较低组考生的个人得分,确定出面试的最终成绩)。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于面试当日7时前到达面试地点。
  (二)考生进入面试侯考室时,严禁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如已带入,须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进入侯考室后,不得喧哗,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未经许可,不得离开候考室。
  (四)中午不休息,下午进行面试的考生,由市考录办提供午餐。
  (五)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后果自负。
  面试地点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及时关注网上信息。

西安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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