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河北张家口市人事局关于为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招录公务员的公告

发表时间:2006/10/26 0: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河北张家口市人事局关于为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招录公务员的公告
   张家口市人事局
  关于为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招录公务员
  公 告
  
   张家口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因缺编向市人事局申请增加三名工作人员,经市公务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为其增加三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录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与专业要求
  招录计划共3名。其中:会计学专业人员1名,行政管理专业人员1名,公共管理专业人员1名。
  二、人选确定
  经市公务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招录的原则是:按照招录公务员的程序办法,利用今年上半年招录公务员的笔试、面试成果,从中择优录用。具体办法是:从报考符合专业职位要求的考生中,且面试成绩排在上次各职位录用计划后的第一名人员中,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
  三、 体检
  根据招录计划、专业要求和考生成绩,按照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体检出现不合格时不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由用人单位负责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绩表现和任职资格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市人事局。
  五、 审批录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分别在市人事局、拟录用单位(现在职人员在本人工作单位)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人事局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属在职人员回原单位。
  六、 组织领导
   为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招录公务员工作,在市公务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参与,并进行监督。监督电话设在市监察局监察综合室、市人事局监察室,电话:2016492、2014948。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