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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株洲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批(调剂职位)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核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1/25 13:58:5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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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株洲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批(调剂职位)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核的通知

  经研究决定,株洲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组织对5个调剂职位入围面试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复核,以核实考生网上报名所填信息。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有关证件、资料,到规定的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复核。考生应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资料,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者,在面试前资格复核中或面试结束后的政审、录取、试用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或录取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现将报名资格复核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核对象:

  对象为:醴陵市公安局_民警一(男)、 攸县公安局_民警一(男)、 茶陵县公安局_民警一(男)、 茶陵县公安局_民警三(男) 、茶陵县公安局_交通民警(男)5个需要调剂的职位入围面试的考生(具体职位和考生名单见附表)。各用人单位务必通知到位。

  二、资格复核时间:2011年6月27日至6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三、资格复核地点:株洲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513办公室)。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天伦东路138号(河西)。

  四、考生必须携带的证件、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另外,公安系统限湖南生源职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准考证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1年各类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学生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非普通高等教育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毕业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含有考生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是否应届毕业生等基本信息内容的推荐证明;属国外学历学位的,除需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4、所报考职位要求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一份。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专业)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还必须提供相应的基层(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的经历,即在县级(不含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报考人员也可视为具备基层工作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的;曾在县级党政机关工作过并报考省、市州直单位的。基层(专业)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31日,工作经历可累积计算。

  五、其他要求:

  1、资格复核工作要求考生本人参加,考生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参加的,必须电话向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报告,经同意后,可由他人代为参加资格复核,但必须有本人的委托书及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本次工作只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核,面试时间待确定后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株洲人事考试网(www.zzrsks.gov.cn)和(www.hnzzrc.com)上的公告。

  联系电话:0731-28681079、28681080

  附表: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调剂职位入围面试名单  

株洲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 

201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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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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