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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发表时间:2014/1/24 14:51:13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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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共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考试录用工作通知》、《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安排,中共珠海市委组织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我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非广东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应届毕业生指201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08年、2009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于2009年底或2010年初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公务员,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按招考对象类别对应报考。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公务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工作的大学生,报考有年龄限制的公务员职位,年龄可放宽2岁,但不得超过35周岁。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18至35周岁(1974年3月31日至1992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要求:年龄为18至25周岁(1984年3月31日至1992年3月31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报考者、特殊岗位(专业)可放宽到30周岁(197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到35周岁(197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部队服役后返校学习的大学专科、本科毕业生以及报考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的报考人员可放宽到28周岁(198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须符合公务员和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裸眼视力4.6以上)。
  (六)具备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在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累计满2年的经历(时间截至2010年6月30日)。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考录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报名
  (一)招考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录“珠海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 http://www.zhuhai.gov.cn)、“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珠海市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zh.gdkszx.com.cn/)查询招考职位和条件。
  法院、检察院招考职位分法律业务职位和非法律业务职位两类。法律业务职位指审判、检察工作职位,例如,法院的法庭、立案、审判、执行等部门的职位,检察院的公诉、侦查、反贪、反渎职、监所检察等部门的职位。非法律业务职位指司法行政、技术辅助的职位,例如司法警察及办公室、人事、培训等部门的职位。
  (二)报名办法
  考试录用公务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相应职位,按网上报名指引进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3月3日上午9时至3月8日下午4时,报名期间24小时不间断受理报考人员网上报名。
  2.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按专业参考目录(可在广东组织工作网 http://www.gdzz.cn、广东人事网http://www.gdrst.gov.cn、 和广东省教育厅网http://www.edugd.cn查询下载)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网址
  网上报名提供以下两个报名网址,考生可任选其一登录报名:
  (1) http://61.145.228.147/ (电信)
  (2) http://221.4.222.67/ (联通)
  考生也可登录“珠海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 http://www.zhuhai.gov.cn)、“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珠海市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zh.gdkszx.com.cn/)进行网上报名。
  4.报名程序
  进入报名网站→点击“注册”→阅读“网上报名协议”并点击“同意”→用户注册→填写个人详细资料(用简体字)并提交→进入报名系统→在填写/修改个人资料环节上传照片(近半年内拍摄的大一寸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小于30K)→阅读报名须知→选择职位并报名→查询招考单位审核结果(招考单位自报考48小时内审核完毕,审核截止时间为3月9日下午4时)→审核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或打印《报名表》到现场缴费(审核不通过者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查询缴费情况并确认缴费成功,完成报名→3月17日至20日网上打印《准考证》。
  5.缴纳考试费
  (1)收费标准。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录用国家公务员等考试收费问题的通知》(粤价函[1997]298号)有关规定,招考公务员考试费为:报名费20元/人,考务费30元/科。即报考法院、检察院法律业务职位且未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须加考《法律基础知识》(共考三科)的人员为110元/人,其他考两科的人员为80元/人。
  (2)缴费方式。采取网上支付和现场缴费方式,不接受其他缴费方式。
  ①网上支付。报考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可以使用开通了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直接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支付,网上支付截止时间为3月10日下午5时。
  ②现场缴费。报考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亦可采取现场缴费方式,于3月8日至10日(上午9:10-12:00,下午2:40-5:00)携带网上下载打印的《珠海市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1份,到珠海市人事考试服务大厅(香洲区柠溪路双竹街82号)缴费(可委托他人办理缴费)。
  (3)费用减免的办理。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免交考试费用。拟申请减免有关考试费用的报考者,需在3月9日至10日到珠海市人事考试服务大厅办理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现在外省(市)工作或学习不能在规定时间到现场办理费用减免手续的报考者,先缴交考试费用,笔试前或后两个工作日内到市人事考试服务大厅办理审核确认及退款手续。
  6.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手续的考生可于3月17日至20日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打印《准考证》。考点详细地址、考场规则及相关信息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全省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未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人员报考法院、检察院法律业务职位的,加考《法律基础知识》。法院、检察院法律业务职位的《申论》科目根据职位特点单独命题。所有科目均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时间:2010年3月21日
  上 午:08:0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15—12:15 《申论》
  下 午:14:30—16:00 《法律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相加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法律基础知识》成绩不计入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我省公务员,笔试成绩加3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面试。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对象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分段计算,计算函数为:
  3χ 1≤χ≤5
  у= 2χ+ 5 5 <χ≤50
  1.5χ+ 30 χ >50
  其中,χ代表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у代表面试对象人数;计算结果(у值)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值。按照此公式计算确定具体职位进入面试的考生数量,再按笔试总成绩(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之和)高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面试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持内地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缓就业人员还需同时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社会人员持内地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人事考试服务大厅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国有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供的材料必须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内容一致,凡不一致的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考生面试复审前须进行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男1000米、女800米长跑,男引体向上、女仰卧起坐。体能素质测评参照原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公安厅印发的《广东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实施。体能素质测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进行面试复审:①单项成绩0分的;②两项成绩不合格的;③测评总成绩达不到60分的。体能素质测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体能素质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笔试、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规定划定。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招考职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招录单位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和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六、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名单,由公务员主管部门通过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再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审批录用。公安机关汇总拟录用人民警察人员名单,连同相关材料,报省公安厅审核后,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也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录用人选,由招录单位研究提出意见。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公务员笔试科目考试大纲、政策问答等内容可登录“珠海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 http://www.zhuhai.gov.cn)、“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珠海市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zh.gdkszx.com.cn/)查询。
  (三)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五)珠海市人事考试服务大厅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柠溪路双竹街82号,电话:2288109、2289109。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地址:珠海市康宁路66号1100房,电话:2128359、2128371。
  本公告由中共珠海市委组织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网上报名咨询电话: 2288109、2289109。报考政策咨询电话: 2128359、2128371、2128375。

  中共珠海市委组织部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三月三日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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