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社厅《广东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4号)精神,我局决定开展今年省直属监狱单位招录人民警察面试前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资格复审时间
2010年5月4日、5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考资格复审地点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龙洞校区),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龙洞龙腾路245号。线路图及乘车方式附后。
三、报考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今年全省统一划定的公务员招考录用笔试合格分数线(珠江三角洲地区100分、非珠江三角洲地区95分)和《广东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公布的招考职位面试对象比例,确定面试前报考资格复审对象(具体名单见附表)。
四、报考资格复审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应届毕业生持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参加报考资格复审。其中,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应持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暂缓就业协议书。
(二)社会人员(含已退役士兵)持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参加报考资格复审。其中,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属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其学历、学位证书为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考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退役证或英语等级证书等职位的考生,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四)报考资格复审对象须提供上述相应证件、证书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五)我局将严格按照《广东省直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中的招考条件对报考资格复审对象进行复审,复审时先对考生进行身高初测。凡不符合招考条件、提供信息不真实、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均取消面试资格。
(六)需递补面试考生的,将在笔试分数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资格复审对象应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报考资格复审,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笔试分数达到合格分数线而未列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我局将根据复审情况及时通知递补面试对象进行复审,递补面试对象的资格复审于5月6日、7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三)面试工作由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时间定于5月10日—5月14日,各职位的具体面试时间请考生在资格复审后密切留意有关面试公告。
附件:
1、广东省监狱管理局2010年招考直属单位人民警察面试前报考资格复审名单
2、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龙洞校区线路图及乘车方式
广东省监狱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