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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解读

发表时间:2012/3/15 0: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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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解读

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解读

  为加强全省各级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辽宁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2012年全省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2012年辽宁省招录工作提前展开,教育辅导专家为您提供全面、及时的公告深度解读,方便考生在第一时间了解2012年公告中新的变化及其意义。
  一、招考人数减少,竞争加剧
  2012年公告中指出,全省计划招录6900人,其中招录公务员5824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1076名。而2011年招录8434人,可见今年招录人数只有去年的80%,广大考生所面对的竞争压力大大增加。有志于公务员事业的考生要有足够的紧迫感和紧张感。
  二、高学历人才报考年龄的放开
  2012年辽宁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中对考生年龄的限制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3月19日(含)至1994年3月19日(含)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1年3月19日(含)至1994年3月19日(含)期间出生)。这条规定对于一些想考公务员但是年龄又超过35岁(40岁以下)的应届研究生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这一变化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公务员队伍需要高学历人员;二是目前应届研究生的现实情况。公务员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其能力和素质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执政水平,高学历人员相对来说具备较高的知识素养,所以是公务员队伍中急需的人才。而从现实情况来说,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由于在校学习时间较长,毕业时年纪较大,再加上有些是工作后读研、读博的,他们虽有志于公务员行列,但可能会因年龄问题失去了报名机会,这一规定对这部分考生的报名打开了方便之门。
  三、“四个计划”人员报考
  今年公告规定,招考职位资格条件中标明招录纳入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以及辽宁省生源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四个计划”)高校毕业生的职位,属专门招考上述“四个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职位,“四个计划”之外的人员不能报考。对专门招考岗位的针对人员做出了具体限定,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选择和报考。
  四、基层工作年限截止时间
  今年公告中对基层工作经历部分的表述为:纳入2010年以前(含2010年)我省“四个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均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招考职位信息表中“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中所要求的“×年以上”均为“×年(含)及以上”。而公告所规定的报考截止时间是2012年3月25日24时,并未因报名时间与基层工作年限的不同而将基层工作年限截止到报名前一天。这一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是增加了部分人员的报考机会。
  五、应届毕业生招考相关规定
  今年公告规定,招考职位明确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报考者应为2012年7月31前当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10、201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这一时间规定与基层工作经历截止年限相同,除了对应届毕业生报考带来好处之外,也方便了大量2010和2011届老生的报考。
  六、报考人员特殊规定
  今年大纲中还对部分人员的报考作出特别规定:
  2009—2011年录用为我省县(市、区)以下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2012年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
  报考法官、检察官职位人员,除职位信息表要求条件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全省乡镇机关及县(市)地税、工商局农村税务、工商所(分局),面向本县(市)生源的招考职位,仅限本县(市)生源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
  全省乡镇机关及县(市)地税、工商局农村税务、工商所(分局),面向本县(市)户籍的招考职位,仅限2012年3月19日前本县(市)户籍,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考生报考。
  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军退伍人员的招考职位,仅限辽宁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军退伍(需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人员报考。
  由此可见某些职位仅限于公告中限定的某些对口人员报考,考生应仔细甄别,与自身情况相对照,看看自己是否符合这部分职位的报考条件,避免出现意外状况。

  官方公告:辽宁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职位表

  报考指南:辽宁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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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辽宁省各市公务员录用考试主管部门联系电话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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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单位2012年录用公务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2012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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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报名特殊要求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是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考生要在网上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考生人员可在2012年3月19日8时至3月25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可见公告中对电子照片的大小和格式做出了非常具体的要求,考生在报名时要注意着一点,按公告要求选择和上传符合规格的照片。
  大纲还规定,报考人员可于2012年3月20日至25日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这一规定对报名而未通过审查,但仍希望继续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们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
  对于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公告中规定为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符合减免考务费条件人员需通过网上报名并在照片审核通过后,到人事考试部门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按属地原则,于3月21日至23日到所在地市级人事考试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这部分考生应提前准备好这些重要证件和相应的复印件,避免因为缺少某些重要证明而对自己的报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八、注重为报考人员提供方便,规定更加合理化
  公告表明,本次辽宁省考试在全省各地级市政府所在地设置考场,不再单独设置省直考区。报考人员可按就地就近原则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考区。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考试地点,大大方便了广大考生,本次考试对招考职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省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为1:3;市以下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为1:2;全省公安、森林公安、监狱劳教系统招录计划1人的为1:2,招考计划2人以上的为1:1.5),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司法类专业毕业生的招考职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调整或取消的职位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上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未被取消的职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考生要密切注意相关公告,遇到特殊情况尽快报考其他相关职位,切不可因为没有看到相关消息而浪费一次大好机会。
  为便于考生及时掌握报名情况,报名期间,每天将缴费人数与招录计划比例低于20:1的招考职位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望考生及时报名并缴费,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和缴费带来困难。希望广大考生及时了解报名的情况,理性而慎重选择报考的职位。
  九、《公安基础知识》笔试
  本次公告规定,报考全省公安系统的考生加考公安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包括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公安机关的任务和职权,公安工作的内容、特点、原则、路线和方针政策,公安执法与行政执法等内容,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希望报考这类职位的考生,做好相应的备考计划。
  十、相关加分政策
  公告规定,因公牺牲者子女报考全省公安、森林公安、监狱劳教系统的,笔试每科加2.5分;革命烈士及一、二级英模子女报考上述机关的,笔试每科加5分。
  以上只加一项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网上报名时,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填写报名信息时填报加分有关信息。
  本条规定为这类报考人员增加了优惠政策,鼓励他们积极报考公安系统的职位。
  十一、面试要求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根据公布的面试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此项规定对笔试并列成绩的考生来说无疑是一次巨大的机会。
  报考非公安系统笔试成绩计分的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50%;报考公安系统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40%+公安基础知识成绩×20%。
  专职翻译职位允许在面试前加试专业科目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后,专职翻译职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8的比例,确定专业科目考试人选;专业科目考试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省直部门专业科目考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市以下部门专业科目考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十二、面试组织
  公告规定,省直部门面试组织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具体负责。省以下垂直管理的工商、地税、质监、安全系统及公安、监狱劳教和森林公安系统面试的组织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各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的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录用。本次公告中明确指出面试要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考生要有针对性的对结构化面谈进行专门的复习和训练,做到胸有成竹。
  十三、体检及面试要求
  本次考试的体检要求为:根据总成绩,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以面试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专职翻译职位公共科目笔试不计入总成绩,专业科目考试、面试成绩的权重分别为60%、40%。总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由此可见,专职翻译职位的权重计分方式与其他考生有较大差别,其公共科目笔试不计入总成绩,二代之以专业科目考试,报考这一职位的考生要特别加以注意,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科目成绩。
  十四、公示及录用要求
  公告指出,拟录用人选确定后在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职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的职位空缺是今年辽宁公告中的一项特别规定。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为公务员(工作人员)的人员,办理公务员(工作人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友情提醒:
  报名时间和网站:
  2012年3月19日8时至3月25日24时
  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
  查询审查结果时间:
  2012年3月20日至25日
  缴费确认时间:
  2012年3月20日8时至3月26日16时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2年4月12日8时至4月21日8时
  笔试时间:
  2012年4月21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17:00-18:00《公安基础知识》(报考公安系统考生加考科目)

  官方公告:辽宁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职位表

  报考指南:辽宁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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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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