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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三明市招录公务员体检安排及要求

发表时间:2014/1/25 12:12:12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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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三明市招录公务员体检安排及要求

  一、体检对象、时间及集中地点
  报考全市党群系统和政府系统(不含公安、森林公安、法警)普通职位的考生,体检时间为2011年7月26日上午7:30,集中地点:三明市政府东门口(三明军分区大门对面)。
  报考全市法警职位和全市公安、森林公安系统职位的考生,体检时间为2011年7月27日上午7:30,集中地点:原三明市公安局机关大院(三明电大对面)。
  入闱体检考生务必按体检当日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乘车前往体检医院。不得迟到,迟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体检要求
  1.考生于体检前一天晚上20:00后不得进食,保持空腹参加体检(医院准备的点心,应在抽完血、做完B超后才能饮用)。
  2.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准考证和与准考证同底的1寸相片1张以及水笔一支。
3.体检费按医院规定的标准缴体检医院。
  4.认真阅读体检表上的《体检须知》并如实填写体检表有关内容,不得隐满有关信息,贴好照片后,交给带队人员。
  5.持身份证、学历证、准考证交由工作人员核对身份后排队抽血。
  6.听从带队人员安排,按顺序进行其他各项体检。
  7.体检过程,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8.体检结束时,经带队人员同意方可离开医院。
  9.考生如对身高、体重、视力、血压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必须当场提出复检,复检应在本批次体检临近结束时进行,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其它项目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
  10.已和原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关系的考生,须在体检前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放行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交的,应书面承诺“于2011年8月5日前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否则自愿取消录用资格”。

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
三明市公务员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三明市2011年春季招录公务员入闱体检考生名单公布及体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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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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