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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潮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4/30 0: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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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潮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一、2010年潮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拟进入面试人员现已公布,请各位考生上网查询。
  二、拟进入面试对象须于5月4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持有关材料到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原市人才服务中心,市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三楼)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完毕后,考生本人和复审人员均应签名。
  1.应届毕业生持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参加报考资格复审。其中,属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持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暂缓就业协议书参加报考资格复审。
  2.社会人员持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参加报名资格复审。其中,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属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其学历、学位证书为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所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均须原件。此外,报考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外语、计算机水平等职位的考生,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真实,以及放弃面试的考生,不得列为面试对象,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笔试入围的考生中相应递补面试对象。
  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面试前须进行体能素质测评,时间定于5月8日至5月9日,具体事宜由市公安局通知。
  附件: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面 试 入 围 名 单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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