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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选调公务员

发表时间:2010/9/7 9:53:1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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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广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广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科员以下职位2名。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广州市、区(县级市)各级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现任主任科员以下职务人员。

三、报考条件

1、全日制“21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金融类、文史哲类专业(金融、财经类本科专业毕业或从事金融、财经相关工作3年以上优先)。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统筹协调能力。


以上2个职位人选均要求身体健康,年龄、工作经历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31日。
 

四、报名要求


(一)如实填写《广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邮寄或交换到如下地址:广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4楼),邮政编码510030。同时请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以下信箱:yuw@gz.gov.cn。报名表见附件。


(二)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9月25日止(以邮戳为准)。报名时请附如下材料(所有材料请用A4纸规格):


1、报名表(贴免冠彩色大1寸近照);

2、职务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学历、学位复印件;

4、个人撰写或发表过的作品、获奖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在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曾受过刑事、纪律处分的或正在接受刑事、纪律有关审查的人员不予报名。


五、选调程序

经初审符合条件的,通知本人参加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被确定为考察人选的人员在考察前需提供单位同意证明),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按规定办理转任或调任手续。

本公告由广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人:俞薇、甘国庆,联系电话:83171665、83171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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