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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甬港福利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发表时间:2009/3/10 0: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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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甬港福利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江北区甬港福利院是隶属于江北区民政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报请区有关部门批准同意,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心于老年人事业,有爱心,能吃苦,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组织纪律性和良好的社会道德观念,具有敬业奉献的精神。     

  2、能够熟练进行网站内容写作、采编及页面编辑;熟悉局域网设备、桌面系统、服务器设备的日常维护;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在省、市及以上报刊上发表文章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大专及以上学历,二年(含二年)以上工作经验,限老三区户口。

  4、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09年3月17日9:00——16:30

  地点:宁波经贸人才市场(槐树路88号)

  2、所需证件、材料:应聘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符合本《简章》规定报考资格条件的人数低于计划招聘指标数3倍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数。

  (二)考试

  考试分两个环节,先进行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再进行面试(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淘汰),按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合成总成绩。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的2倍确定体检对象,并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告,无异议的才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淘汰。

  (四)考核

  考核对象根据总成绩按招聘专业指标数在体检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实施,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浙人发〔2008〕58号)进行。考核不合格者淘汰,由体检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五)公示、录用

  考核结束后,在考核合格者中按招聘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考试&大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其他

  本《简章》由江北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87669136。

  本次招聘工作监督机构:江北区纪委,87668154;江北区人事局,87668183。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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