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办法(试行)》和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发[2009]61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市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关于报考者的学历要求问题
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个别特殊职位放宽到高中)以上人员公开招考。非广东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公务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学位种类不能等同于报考专业,如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的人员不能报考法学专业职位。
二、关于招考对象问题
招考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两类。
应届毕业生——是指2009年毕业(须于2009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07年、2008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
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按招考对象类别对应报考。
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于2008年底或2009年初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已参加工作的,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公务员,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工作的大学生,报考有年龄限制的公务员职位,报考年龄放宽2岁,但不应超过35周岁。
选调生招考对象包括广东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或省外普通高校广东生源的毕业生),省外“211工程”院校及其他重点院校应届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生源不限。招录的选调生由市委组织部统筹安排到各县(市、区)乡镇工作。
三、关于报考专业问题
报考者要严格按照招考职位表所规定的专业报考。有关专业设置可查阅:
1、中国教育在线公务员频道的《全国一级学科专业目录及名称代码》
(http://www.eol.cn/guo_jia_gwy_2714/20071021/t20071021_260701.shtml)
2、《全国高职高专指导性专业目录》
(http://jpkc.hdu.edu.cn/downloads.asp?id=73)
四、哪些人员为规定不能报考的对象?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2005年以来在招考公务员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现役军人;
(五)未满服务期(含试用期)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
(六)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七)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关于报考者在报名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 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和诚信承诺书等相关资料;
(三)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五)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六、报考者年龄有何规定?具体年龄时间怎样计算?
年龄18至35周岁(1973年3月31日至1991年3月31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机关、司法警察、法院和检察院职位须具备规定的身体条件和年龄要求,详情可查阅广东公安网(http://www.gdga.gov.cn)、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www.gdzz.cn)。
七、关于户籍问题
本省(市、县)户籍以韶关市委组织部、韶关市人事局发布招考公告之前迁入本省(市、县)为准。韶关市户籍是指包括韶关市区及所辖各县(市、区)的户籍。
八、网上填写个人报名资料应注意哪些问题?
考生网上报名资料表中的项目,都必须认真、准确填写,凡因考生填报不实造成的无法正常报考等问题,由考生本人承担所有责任。
在需要填写数字的输入框内,必须使用半角数字。
九、关于“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问题
“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累计2年(时间截止到2009年7月31日)以上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十、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应如何确认?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确认,应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韶关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风度北路75号市政府办公大楼十楼1010室)办理减免考务费和报名确认手续。
十一、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人员在确认时应提供哪些材料?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免交报名考务和体检等费用。符合免交考务费用条件的报考者,请在完成网上报名、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后,携带打印出来的报名表和证明材料,于4月7日至8日办公时间到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风度北路75号市政府办公大楼十楼1010室)办理申请免交手续。
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十二、哪些人员可免考法律基础知识科目?如何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已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可免考法律基础知识科目。报考者在网上报名后请按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韶关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熏风路9号市委大楼4楼)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十三、关于居民身份证的问题
居民身份证在本次招考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办理录用手续等环节都要使用,考生必须准确填写居民身份证号码。
考生在考试时携带的居民身份证号码一定要与报名登记的居民身份证号码完全一致。
居民身份证丢失尚未补发的,由原签发居民身份证的公安派出所或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身份证明(带照片),并在证明上写明原居民身份证号码。
十四、关于报考政法机关的资格问题
除公告和职位表规定的条件外,如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人员,不得报考相关的政法机关。
十五、关于回避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考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上述回避关系的职位。
十六、关于考试科目和报考费用问题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的,报名费用为80元;未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人员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加考《法律基础知识》科目,报名费用为110元。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行政工作的有关能力。
2.《申论》科目: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试其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3.《法律基础知识》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法律基础知识及应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十七、如何计算考试合成成绩?
(一)笔试部分:
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相加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划定。
《法律基础知识》成绩不计入笔试成绩,由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划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二)面试部分: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笔试入围分数线、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按规定划定。
十八、如何确定进入面试的对象?
面试对象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
3x 1≤χ≤5
y= 2x+5 5<χ≤50
1.5x+30 χ>50
其中,x代表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y代表面试对象人数;计算结果(y值)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值。笔试成绩入围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上述规定确定面试对象。
十九、关于拟面试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审问题
(一)拟面试对象面试前需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二)提交材料:
1、《韶关市招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和笔试准考证(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用A4纸双面打印)各一份;
2、应届毕业生持内地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社会人员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与网上填表使用的照片一致)2张。
(三)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考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四)报考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留意本网站信息)。
二十、体能素质测评由哪些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体能素质测评由地级以上市政府人事部门和公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二十一、体能素质测评有哪些项目?
体能素质测评项目为:1.男、女10米×4往返跑;2.男、女立定跳远;3.男1000米、女800米长跑;4.男引体向上、女仰卧起坐。
体能素质测评不计入成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进入面试:1.单项成绩0分的;2.两项成绩不合格的;3.测评总成绩达不到60分的。
二十二、本次考试是否有指定辅导用书或培训班?
本次考试除《法律基础知识》外,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法律基础知识》考试参考用书为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人事厅2005年组织编写,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法律基础知识》。
二十三、关于本次公务员招考的时间安排问题
(一)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4月1 日上午9 :00至7 日下午16 :00;
(二)网上缴费就:通过资格审核的请于2009年4月2日8:00时至9日23:00时完成缴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09年4月21日至25日;
(四)笔试时间:2009年4月26日
上午:08∶0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15—12∶15 《申论》
下午:14∶30—16∶00 《法律基础知识》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证件携带不齐的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五)笔试成绩公布、拟进入面试人员报考资格复审及面试、体检时间请留意本网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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