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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社局:2014年深圳公务员招考资格初审新浪微博在线互动问题解答及指南

发表时间:2014/5/28 17:00:0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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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深圳公务员招考资格初审新浪微博在线互动问题解答及指南

3月27日上午,市人力资源保障局针对考生关注的资格初审政策和材料上传技术问题开展微博在线答疑活动。通过在官方微博平台设置微话题“#深圳公考资格初审#”的形式与考生进行交流互动。活动持续近一个半小时,累计为135人次考生答疑解惑。活动结束后,将考生反映和提及的常见问题进行汇总,为其他有类似咨询考生提供便利。常见问题及其解答内容如下 :

一、上传类问题

(一)本次资格初审考生是否需要到审查现场?

本次资格初审主要采取网上审查方式进行,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段内通过考生服务系统上传个人资格初审材料,无需到审查现场。4月4日将对第一阶段审查有问题的考生进行复审,考生如有需要,可到指定现场进行审查。

(二)资格初审需要上传哪些材料?

上传材料包括:身份证(最多允许上传2张图片)、学历学位材料(最多允许上传12张图片)、户籍材料(最多允许上传6张图片)、工作经历材料(最多允许上传31张图片)、其他证明材料(最多允许上传10张图片)。上传材料使用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如使用复印件的,应保证材料中的内容足够清晰。

(三)上传图片格式有什么要求?

考生需将资格初审材料通过扫描或拍照转换成JPG格式图片文件,黑白或彩色均可,每张图片只能包含一页纸张的内容,单个图片文件大小不能超过300KB。

(四)考生在什么时间可以上传审查材料?

资格初审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警察类职位的A、B类考生和其他职位的A类考生于3月27日10:00至30日 23:00期间上传材料。

第二阶段:第一阶段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于4月2日10:00至4日8:00期间补传材料。

第三阶段:递补考生上传材料,具体详见4月5日发布的递补公告。

(五)上传审查材料要注意什么?

上传时须注意录入排序号编排材料排序,同一类材料须排在一起,完成上传后应点击“查看”按钮核实图片排序及图片方向、内容、排序是否正确,图片中的关键信息是否清晰可辨认,如有问题需删除后重新上传。

(六)过了上传时间,是否可以补传?

在规定的资格初审材料上传时间内,考生可查看、删除及上传资格初审材料,上传时间截止后,将只能查看资格初审材料,不能进行其他操作。市人力资源局将根据考生上传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请考生务必在指定时间段内完成材料上传。

(七)如何查询审查结果?

第一阶段的审查结果将于4月2日10:00前通过考生服务系统发布,考生可自行登录系统查询审查结果。第二阶段复审结果将于4月5日10:00前通过考生服务系统发布。递补考生的审查结果按递补公告明确的时间查询。

(八)对上传材料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涉及考生服务系统资格初审材料上传功能使用技术问题咨询请拨打技术咨询电话:25942907、25943002(受理咨询时间:2014年3月27日至4月8日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二、政策类问题

(一)要求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应届毕业生能否报考,如何参加初审?

可报考,但须2014年1月11日及以前已具备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并符合职位其它资格条件和要求;初审提交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二)要求有资格证书的职位,应届毕业生能否报考,如何参加初审?

可报考,但初审须提供2014年1月11日及以前已具有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并符合职位其它资格条件和要求。

(三)对非深圳户籍(生源)报考人员,资格初审的学历学位有何要求?

非深圳户籍(生源)报考人员除须符合职位其他资格条件和要求外,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非深圳户籍(生源)人员以其已经取得的国(境)外学位报考的,须具有国(境)外学士以上学位,并符合职位其他资格条件和要求。

(四)如何确定所学专业是否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

确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是以其所获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但在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则以所获学位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五)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在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找不到对应的专业代码时,初审时如何判断?

篇幅较大,分两条回复: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在专业目录所列的,在资格初审时由专门人士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下列材料按照最相近的原则判定其专业代码归属:以国内学历学位报考的,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未毕业的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成绩单的中文翻译文件,以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有效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等材料。

(六)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人员,其最高学历专业与招考职位专业要求不符的,可否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参加初审?

可报考,但初审须同时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和符合招考职位专业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七)双学位的报考人员能否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参加初审?

如果报考人员第二学位也取得了国家承认且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可以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初审时须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

(八)“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确定及计算?

原则阐释,根据不同情况分类回复: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市级以下所属企事业单位、省属企事业单位的二级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基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至2014年1月11日。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经历计算从其入学报到之日起至毕业证颁发时间止;留学归来人员在校期间经历计算从其入学报到之日起至国(境)外学位证书颁发时间止。

参加大学生村官、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公益岗位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九)如果居民身份证遗失或正在办理中,怎样处理方可参加初审?

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凭准考证及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初审;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居民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的法定身份证明凭证,任何其他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初审。

(十)资格初审时报考人员需上传哪些材料?

长微博回复,或根据咨询分类回复:

1.身份证。

上传考生本人网上报名所使用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上传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初审。

2.学历学位材料。

上传考生本人最高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含院系推荐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和成绩单)。

如考生最高学历学位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还需增加上传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如职位表“其他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本科学历学位及专业有要求的,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还需增加上传符合要求的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除前述材料外,以下情形还须增加上传有关证明材料:

(1)以国(境)外学位报考的,须上传学位证书和成绩单的中文翻译文件,以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2014年1月11日及以前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深圳市外国专家局2014年1月11日及以前出具的有效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在聘任审批时须同时提供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以国内学历学位报考,且上传的毕业证书中注明的所学专业在《深圳市2014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告》所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找不到对应的专业代码的考生,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军队院校地方班应届毕业生须上传就读院校提供的地方班就读证明。

(4)经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201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须上传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3.户籍材料。

此项材料以大专学历或无法提供学位的本科以上学历报考,或者以成人教育、自考、夜大、业大、函授、网络教育、在职学习等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必须上传。须上传如下证明材料之一:本人2014年1月11日为深圳市户籍的深圳户籍本(深圳户口卡或深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亦可);户口已迁出深圳的深圳生源,须提供深圳户口迁出地派出所证明;深圳户籍人员的非深户籍配偶,须提供证明2014年1月11日的双方夫妻关系和深圳户籍一方户籍的结婚证和深圳户籍本(深圳户口卡或深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亦可)。

4.工作经历材料。

此项材料分为两部分:

一是个人履历材料。所有考生均须使用本公告附件4的模板填写本人履历信息并签名后扫描或拍照转化为图片文件上传。无工作经历的,须填写信息后在履历信息中注明“无工作经历”。

二是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仅报考“要求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考生必须上传。对“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确定及计算,请考生仔细阅读《深圳市2014年公开招考公务员报考指南》第十七条内容,上传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上传有明确的起止时间且截至2014年1月11日累计工作时间满2年的下列经历证明材料之一:原(现)工作单位证明、本人档案保管单位工作经历证明、村(居)委会(社区)证明、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聘任(用)合同(协议书)、工作协议、营业执照、离职证明和转业、复员、退伍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如: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的劳动合同);或截至2014年1月11日累计工作时间满2年的多份经历证明材料(如: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的现劳动合同及工作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的原工作单位证明)。经历证明材料中须列明各项经历的起止时间。因上传图片数量有限制,如劳动合同页数较多,不必将整份劳动合同全部上传,可仅上传劳动合同首页、有合同起止期限页及合同签订双方签字盖页等能明确本人工作经历年限的部分。

5.其他材料。

此项材料仅报考职位表中“其他条件”项中有要求的职位的考生必须上传。须上传符合相应要求的材料:

(1)职位表“其他条件”要求具有各类职称、证书、执照的,报考人员须上传符合职位要求的证书、执照复印件;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上传符合职位要求的相应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2)职位表“其他条件”要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位,须上传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如属通过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且成绩为360分以上但暂未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上传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或成绩合格证明。

(3)职位表“其他条件”要求中共党员的,报考人员须上传下列材料之一:党员证、流动党员活动证、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经有关党组织批准入党的入党志愿书等证明至2014年1月11日为中共党员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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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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