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募条件
招募对象主要为全日制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事业心强、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三)获得学士以上学位,专业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专业发展潜力,符合基层岗位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同等条件下,在校有研究成果的优先,毕业研究生优先,家庭困难的优先。
(四)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能适应农村基层工作环境。
(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募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办法
1、招募岗位查询
2006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岗位要求等详见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
2、报名方式
(1)实行网上报名,2006年6月7日―6月13日,凡符合招募条件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登陆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填写《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并下载《登记表》一式6份连同个人成绩表6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于6月13日前交所在高校学工处或毕业生就业指导办。
(2)报名要求。高校毕业生报名时,要详细阅读招募相关文件,按照公布的招募条件,自身情况和拟报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如实上网填写信息。报名人员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填报虚假信息的,报名作废。
(二)资格确认。2006年6月14日-6月16日,区内高校报名学生所在的院系按照招募条件和岗位要求审核学生申请材料,根据报名学生的表现和本专业2名副教授职称以上专家签署的专业发展推荐意见,按照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反馈的推荐名额,提出推荐名单,经学校盖章后,将《登记表》6份、个人成绩表6份、学生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报送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人事厅人才流动开发处)。
区外高校报名学生填写《登记表》后,连同个人成绩表通过广西人才网报名系统报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资格确认的具体问题请来电话咨询。
(三)初步筛选。2006年6月17日―6月18日,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将各高校推荐的人员名单通过网络通知各市“三扶一支”办公室及用人单位,经进行初步筛选之后,各岗位按1:3-6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在广西人才网反馈报名者。
(四)面试。2006年6月20日,自治区、市“三支一扶”办公室与高校、用人单位联合在广西人才大厦举办供需见面会,对入选的高校毕业生进行面试和考核,区内高校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参会。区外高校毕业生凭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表(原件)参加。(南宁市以外高校来参加面试的毕业生,参加供需见面会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提供,具体组织办法另行通知)。
(五)确定招募名单。6月28日前,用人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拟招募人选,报县人事局、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审核,并报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审定,拟招募名单通过广西人才网反馈高校和高校毕业生本人。
(六)体检。6月29日,由各高校学生工作处或毕业生就业指导办组织本校入选的高校毕业生到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全国“三支一扶”办公室制定的体检标准执行。近期已进行过体检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凭体检表可免体检。
(七)公示。2006年6月30日-7月5日,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对体检合格的入选高校毕业生进行审核后,将审核确认名单在区内各有关高校、广西人才网公示。
(八)服务单位根据体检和公示情况确定招募名单并签订服务协议。7月5日
―7月15日各县人事局负责组织各服务单位主管部门或当地乡镇政府在服务协议上签字,明确权利和义务,并将单位签字的服务协议书报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
(九)培训上岗和高校毕业生签订服务协议。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在培训前,组织被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在所服务单位的服务协议书上签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组织派遣。培训结束后,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举行派遣仪式,欢送“三支一扶” 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单位报到。(派遣工作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政策保障措施
(一)“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所需的生活补贴、交通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费用由自治区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统一支付。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办理银行卡,将“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600元/月、交通补贴500元/年,直接划入个人帐户,并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
(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进入市场自主择业。“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审核,颁发由人事部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有关就业优惠政策的依据,与其他到乡镇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一样,享受中办发[2005]18号、桂办发[2006]15号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三)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时,公开招聘服务期满、获得《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可采用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招聘。
(四)“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参加各类高校应届毕业生双向选择会或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组织的人才招聘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意向协议的,经市及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可按有关规定,直接进入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程序。
(五)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要建立人才库,加强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动态的培养管理和后续服务。按照专业化挑选、专业化培养、专业化使用的原则,将其纳入广西高级专业技术后备人才培养计划,有针对性地提供专业培训、就业指导和推荐服务。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及用人单位的使用情况,经组织考核,精选德才兼备、工作业绩优秀、专业潜能突出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国内外知名院校接受专业培训或攻读相关学位。
四、其他
(一)招募紧缺专业管理、技术岗位目录请登陆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查询。
(二)联系服务方法
咨询电话: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0771-5875478,5878661
邮 箱:gxrstl@126.com
监督电话:0771-5869619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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