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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经委非煤矿山管理办公室2009年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实施细则

发表时间:2009/4/25 0: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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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经委非煤矿山管理办公室2009年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实施细则
  根据《安徽省经委非煤矿山管理办公室2009年考试录用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现就做好此次考录的面试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面试对象

  省人事厅根据规定和招考计划数,按规定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人选,并在安徽人事编制网上公布。

  面试前出现职位面试人员缺额的,由省经委负责于2009年4月29日17:00前按规定递补。面试当天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4月30日进行。上午8:00正式开始面试。

  (二)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设在省经委办公楼六楼大会议室(合肥市屯溪路306号)。面试考点按有关规定进行设置。

  (三)面试人员报到

  面试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于面试当天上午7:2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经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资格后缴费(现行规定标准,每人70元)、抽签、待考。

  三、面试办法

  根据规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按照我省2008年全省公务员录用面试规定的方法、程序等实施。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后,考试总成绩及时在安徽人事编制网上公布。

  四、有关事宜

  (一)参与面试的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面试人员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一律实行回避。凡参加过社会上各类公务员考试考前培训班、辅导班组织、授课、管理等活动的人员,一律不选调为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

  (二)面试期间,面试考官、工作人员和面试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面试规定、纪律、要求。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场所,无意中携带的必须关闭并一律主动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三)面试人员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参加面试,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弃权。因弄虚作假或资格审查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而进入面试等环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录用等资格。。

   

      附件:面试考生须知

   

  安徽省人事厅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面 试 考 生 须 知

   

  一、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考查考生从事机关工作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每位考生的答题时间为20分钟。规定的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

  三、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参加笔试时所持的有关证件)(均为原件),按规定时间到面试地点报到并按要求参加面试。不按时报到及缺席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面试期间,考生须接受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不得携带任何通信工具(手机、BP机等)进入考生候考室。无意中携带的须关闭并主动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否则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

  五、面试前,考生应将本人的有关证件交工作人员核对,并在考生候考室侯考,考生通过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开始后,以抽签号为考生代号,由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入面试考场。考生面试过程中不得介绍本人姓名,只说明抽签顺序号。

  六、面试过程中,考生对考官提出的问题可在规定的草稿纸上作记录;没听清提问的,可要求考官再重复一遍;如有剩余时间,可对前面已答过的题作补充回答。

  七、考生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核对签字确认后,由主考审核签字,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待面试成绩公布后,由工作人员引导退出考场并及时离开考点。考生退场时不得带走面试试题、草稿纸等任何面试资料。

  八、考生必须严格遵守候考室、考场纪律和保密规定,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随意走动、喧哗。

  九、考生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面试资格或宣布面试成绩无效。

  安徽省人事厅
  二○○九年四月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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