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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林业厅2011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

发表时间:2014/1/25 14:03:09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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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林业厅2011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

四川省林业厅关于2011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1年下半年省直机关和垂直管理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要求,2011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已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阶段。现就我厅2011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公告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11年12月19日(星期一)13:00-18:00。
  二、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四川省林业厅多功能会议室(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号省林业厅机关大院内)。
  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应准备以下材料: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1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一)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学生证未写清楚专业名称或无学生证的,须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学历层次、专业名称及届次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和其他资格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七)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四、请各位考生按此公告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证明和相关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咨询电话:028-83222611
  附件:《四川省林业厅2011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名单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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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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