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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1/25 14:15:3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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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3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对进入面试人选严格实行资格复审制度,现将玉林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玉林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玉林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即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80分(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不低于35分的要求,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周妮等982名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具体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2011年6月7日至6月9日三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其中,外省考生应于6月9日下午18:00前将有关材料复印件传真到玉林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传真电话:0775-2680828。原件于面试前一天(6月17日下午18:00前)送达玉林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进行现场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地点:玉林市干部培训大楼三楼教室(玉林市香莞路40 号,原玉林市人事局大院内)。
  三、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少数民族加分证明材料:户口簿及身份证或相关户籍证明;
  6、职位要求应具有的专业资格证书材料;
  7、职位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材料: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2)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
  (3)属“四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证明本人服务时间或服务期满的材料;①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服务期满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如服务期未满但服务时间满2年的,要提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④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4)足以证明本人参加基层工作的证明材料。
  8、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代替。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四、面试人选资格复审的要求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按规定认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承担。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资格审查通过者,可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选;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招考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时,按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招考职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在玉林市人事人才网(http://www.rsrc.net)上公布,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到考生本人。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1、《玉林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2、面试考生确认已阅此公告

  中共玉林市委组织部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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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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