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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乌兰浩特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时间3月23日至4月5日

发表时间:2011/3/23 13:16:5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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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事业单位

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报名时间:2011年3月23日—4月5日

交费时间:2011年3月23日—4月5日

审核及交费地点: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盟党政办公大楼一楼东北角)

考试时间:2011年4月10日

查询报考成功时间:2011年4月5日—6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考前三天考生自行网上打印!

根据工作需要,乌兰浩特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做好招聘工作,按照国家、自治区和盟里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次招聘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招聘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5、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并符合招聘单位(岗位)对所学专业的要求;

6、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及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年龄放宽到35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被开除学籍、开除公职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其他不符合国家、自治区政策法规规定的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招聘30人,具体招聘计划见附表。

四 、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和实施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计划和实施方案确定后,通过新闻媒体和兴安盟人事局网站(网址:rsj.xam.gov.cn)、兴安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xajobs.com/ksw)发布招聘公告,将招聘计划和实施方案的有关内容予以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1年3月23日—4月5日(法定假日休息)进行网上报名,并同时开展资格审查工作,报名资格审查地点为:盟党政办公大楼东侧副楼一楼盟人才市场交流大厅,联系电话:0482-8266156 。

2、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盟人事局事业单位管理科负责。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不得兼报。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先从盟人事考试网上填写报名表、上传近期正面免冠照片、打印报名表(一式二份),然后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参加自治区实施的大学生就业工程项目的报名人员,还应携带相关证明)原件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交报名表、报名费和考务费(报名费每人2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办理报名手续。

报考人员应对所填报名表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凡经审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报名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凡因报名表内容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通讯联络方式和号码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盟人事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报考者自负。

报名工作全部完成后,由盟人事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将其中一份报名表交盟人事考试中心,用于笔试的组织工作。

4、开考比例。每个招聘岗位与报名参加笔试人数达到1:4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的,是否开考,根据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5、报名结果公示。报名结束后,将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名单在盟人事局网站上公示3天,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参加自治区实施的大学生就业工程项目情况及报考岗位等内容。

6、准考证发放。笔试开始前3天由盟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发放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组织。笔试由盟人事考试中心按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笔试方案,并组织实施。

2、笔试方式。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试题、统一阅卷、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3、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两个科目,《综合基础知识》的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卷面满分为120分,《申论》的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卷面满分为120分。

4、笔试试题。笔试试题由盟人事考试中心按照招聘考试的笔试科目和命题要求进行命制。

5、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于2011年4月10日在乌兰浩特市进行,具体地点和各科目考试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6、笔试加分。蒙古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权前加5分;符合自治区实施的大学生就业工程项目加分规定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加分。

7、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在盟人事局网站上公示3 天。

8、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开考比例未达1:4比例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另行确定。

9、资格复审。盟人事局事业单位管理科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审查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进行资格复审时,除应对有关证件进行审查外,还应对进入面试人员的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凡审查时不能提供有关证件和人事档案的、经审查不符合报考范围和条件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并相应缩减招聘人数。

(五)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由盟人事局负责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试题。面试试题委托盟人事考试中心根据面试工作需要负责命制。命题要求另行确定。

4、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2010年4月,面试地点在乌兰浩特市,具体的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5、面试成绩公示。面试成绩在盟人事局网站上公示3 天。

6、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加分)X60%+面试成绩X40%]

(六)体检

1、体检的组织。体检由乌兰浩特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2、进入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4、体检医院的确定。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5、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核及聘用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核

1、考核的组织。考核由乌兰浩特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2、进入考核人员的确定。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再行考核。

3、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考核标准执行。

(八)聘用

1、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对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盟人事局网站上公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合同签订、鉴证等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用人单位可在聘用合同签订时与被聘用人员予以约定。被聘用人员不同意的,用人单位有权不予聘用。

(二)此次招聘人员聘期内报酬按国家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工资待遇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63号)执行。

(三)此次招聘人员聘期内的社会保障、续聘、解聘按《兴安盟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兴党办发[2007]22号)第二十八条规定执行。

(四)本工作方案由盟人事局负责解释。

                                                                          2011年乌兰浩特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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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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