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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梅州市关于申报2012年公务员录用计划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1/25 13:53:11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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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梅州市关于申报2012年公务员录用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蕉岭县委组织部,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我市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12年公务员录用计划编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新录用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编制和计划管理等规定,在编制和职位空缺的情况下安排。
  二、根据中央和省的有关文件要求,市、县、乡镇新录用公务员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录;面向“三支一扶”大学生、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以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的计划不少于当年服务期满人员数(或本地区招录计划)的10%。市直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招录的计划不少于总数的40%。
  根据中组发〔2008〕24、〔2009〕2号和粤发〔2010〕2号、粤办发〔2010〕14号文件精神,乡镇(街道)机关可从优秀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委员会主任、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职工中招录公务员。
  三、为贯彻落实全市宜居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我市镇村建设的规划与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县(市、区)乡镇机关应将规划建设办公室人员的招录工作列入2012年公务员录用计划。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乡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人员的招录工作,严格按规定执行。
  四、各地要认真编报公务员录用计划,其中市县机关录用计划按照党群、政府、法院、检察院等系统分开编报;乡镇机关录用计划专项编报;选调生录用计划仍按照粤组字〔2002〕8号文的要求专项编报。
  五、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抓紧编报各项录用计划,务必在2011年12月5日前将本地区(单位)2012年公务员的录用计划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规划科,逾期报送的不予办理。
  联系人:李志勇
  联系电话:2128509,传真:2128596
  电子邮箱:mzrsghk@21cn.com
  附表:1.2012年机关单位公务员录用计划申请表
  2.2012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计划申请表
  3.新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录用计划申请表
  以上附件下载.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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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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