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8年鞍山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聘任)公务员招考简章》有关规定,鞍山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于11月4日-11月9日已经结束,经研究决定,现将体检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为2008年鞍山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经笔试、面试,按招考职位1:1拟录用的报考人员。
二、考生参加体检必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无故不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时间为2008年11月14日。
参加党群系统体检的考生必须于当日早7:00时前到鞍山市人事局门前集合;
参加政府系统体检的考生必须于当日早8:30分前到鞍山市人事局门前集合。
四、考生参加体检应带体检费(男:245元,女:247元),3、3厘米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五、※体检当日必须保持空腹,不能进食、进水!否则由此引起的体检结果不准确等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考生在体检期间,不得透露姓名和身份;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如违反体检有关规定将取消体检资格。
七、体检工作结束后,请考生于2008年11月19日以后通过“鞍山党建网”(http://www.asdj.cn)和“鞍山人事编制网”(http://www.asrs.gov.cn)查询体检结果。
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 鞍山市人事局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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