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南京公安机关招考公务员资格复审名单(点击下载[暂未发布])
根据《招考公告》,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共同确定的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5: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和体检人选。
资格复审由南京市公安局负责。报考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其他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资料、学历(学位)证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政审前必须提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按有关安置、调配条件报考的考生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报考者须本人现场交验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交验材料时须带近期二寸正面证件照1张(须与网络报名传输的照片一致)。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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