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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天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公告

发表时间:2014/1/25 12:03:01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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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天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公告

二0一一年天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公告

  根据《湖北省2011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方案》和《湖北省2011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郭瑶等69人为体检、考察人选(名单附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2011年8月5日上午6:30-12:00进行。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11年8月5日上午6:30以前到市第一人民医院行政楼五楼学术报告厅集合。
  (二)体检项目与标准: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三)体检要求:
  1、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时到指定的地点集合参加体检,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2、考生体检时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遵守医院相关规定。考生家长、亲属、朋友一律不能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能与体检工作人员接触,一经发现,以违纪论处。
  3、考生的通讯工具由专人集中保管,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的视为舞弊。
  4、考生体检作弊、向医务人员透露个人姓名、扰乱体检秩序的取消体检资格。
  5、考生须携带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体检费320元。
  二、考察
  (一)考察时间:2011年8月9日至8月15日。
  (二)考察内容和方法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与职位相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是否符合《公务员法》中有关公务员录用的规定等。
  考察组将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社区)进行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必要时可与考察对象面谈核实相关情况。视考察对象的不同,将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公告。
  (三)考察要求
  1、考生务必于2011年8月15日前将本人人事档案交(寄)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需要的,可协助办理调档手续。
  2、考生务必确保考察期间不外出,并保持通讯畅通。
  天门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728-5224481?邮编:431700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728-5226598
  附件1:2011年天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选名单
  2:体检须知

  中共天门市委组织部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一年八月一日

  附件一:2011年天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二:体 检 须 知
  为准确反映体检对象身体的真实状况,请受检者注意以下事项:
  1.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自行在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中按规定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的内容,须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检查;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便于准确结论。
  9.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可以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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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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