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司法审判工作和人民法院建设的实际需要,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合同制司法警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警察共计20名,其中:男性18名;女性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司法警察工作,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双眼裸视1.0以上,男性身高一般在175CM以上,女性身高一般在160CM以上;
3、年龄在18周岁至25周岁(1990年12月31日――1983年12月31日出生);
4、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警校毕业生、复员军人优先,有特长或在部队服役时曾担任优秀班长者,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毕业;
5、原则上在晋城城区有住房;
6、无不得担任司法警察的情形。
三、招聘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政治审查和体格检查,择优聘用。
四、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司法警察实行合同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不低于上年度公布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并依照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负担参加社会保险等费用。
五、报名
报名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户籍地派出所的守法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报名时间:2008年12月13日至12月14日
报名地点: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建设路795号)。
咨询联系电话: 3015168 3015041
二OO八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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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