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将青海省邮政管理局2013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招考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面试定于
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地点
详细地址:鸿宇宾馆七楼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93号
交通路线:
1、西宁机场:乘机场大巴至青海宾馆下车,转乘坐23路公交车在昆仑桥下车;
2、西宁火车西站:乘坐41、109路公交车,在昆仑桥下车;
3、新宁路汽车站:乘坐 4、16、21路公交车,在昆仑桥下车;
4、建国路汽车站:乘坐3、40、27路公交车,在昆仑桥下车;
位置示意图
三、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请务必于
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请于2013年5月25日前电话告知我局,同时传真本人签字的《放弃面试声明书》。声明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及代码、放弃理由、联系电话。
四、资格审查
时间:
地点:青海省邮政管理局
资格审查时请考生携带本人如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打印,并粘贴照片);
4.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可在体检或考察阶段提供);
5.应届毕业生应当提供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
6.留学回国人员,国外学历学位必须应当出具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出具的认证材料方能认可。
考生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并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
五、面试安排
请考生仔细阅读面试时间安排,面试的考生于
五、体检和考察
各职位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4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如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6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71-4915606
联系人: 郭永红 手机:13389715556
传真:0971-8588122;0971-4915612
电子邮箱: qhsyzglj2006@163.com
单位地址: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93号青海省邮政管理局
请面试考生随时保持手机联络畅通。
特此公告。
附件:面试人员名单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