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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公安森林公安监狱劳教系统公考23日报名

发表时间:2010/3/21 0: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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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公安森林公安监狱劳教系统公考23日报名

2010年辽宁省公安、森林公安、监狱劳教系统

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即将开始

为加强全省公安、森林公安、监狱劳教系统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上半年组织2010年全省公安、森林公安、监狱劳教系统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下半年组织全省其他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上半年,全省公安、森林公安、监狱劳教系统共计划招录2286名,其中公安系统1429名、森林公安系统11名、监狱劳教系统846名。报名时间为2010年3月23日8:00时至3月30日24:00时。已初审通过并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0年4月15日8时至4月25日8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并妥善保管。报名网站为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公共科目及专业科目笔试于4月25日举行。考试时间为4月25日上午9时—11时《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时—16时30分《申论》,17时—18时《公安基础知识》(报考公安系统考生加考科目)。本次考试,在全省各地级市政府所在地设置考区,省直考区设在沈阳,报考者可就地就近自主选择笔试考区。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制定并发布了招考公告、招考指南、专业目录及招考职位信息表;省公安厅、林业厅、司法厅依据国家相关政法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的规定,制定了招考有关事项的公告。请欲报考上述三个系统的考生认真阅读上述相关文件及招考职位信息,选报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考职位。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期间,由省公安厅、林业厅、司法厅负责组织对考生在网上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笔试结束后,省招考机关统一组织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体基本条件检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本次招考,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减免考务费;对纳入我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辽西北地区(锦州、阜新、铁岭、朝阳、葫芦岛)县(市、区)以下公安、森林公安机关公务员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5分(一科加2.5分);因公牺牲者子女报考全省公安、森林公安、监狱劳教系统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5分(一科加2.5分),革命烈士子女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10分(一科加5分)。同时,为确保县以下机关公务员队伍的稳定,凡经考试录用到监狱劳教系统及县(市、区)以下公安、森林公安系统的公务员,需在新录用机关公务员岗位工作达到三年以上,方可向各级机关流动。

为严肃公务员录用考试纪律,营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考试录用工作环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进一步加大对考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替考、利用无线电设备及互联网作弊等非法行为,在考试期间将全面实施安全检查和无线电监测,确保考试安全。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考生,将依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取消成绩或五年内不得报考直至终身不得报考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招考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考试范围按《2010年辽宁省公安、森林公安、监狱劳教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掌握。

本次招考发布招考公告及相关信息的网站为辽宁省人民政府网(www.ln.gov.cn)、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辽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www.lnrc.com.cn)和辽宁省就业网(www.jyw.gov.cn)。招考过程中具体环节的相关事宜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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