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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疆公务员考试科目

发表时间:2014/2/13 15:01:2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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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科目:《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报考法官、法官助理、检察官和检察业务科员职位的人员加试《法律专业知识》。法官、检察官职位《法律专业知识》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公安机关(含特警)、森林公安机关职位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加试《公安基础知识》。

使用维吾尔文字答题的考生加试《汉语基础知识》,该成绩不计入笔试总成绩,由自治区统一划定分数线。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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