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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人事考试网:合肥市2011年考录公务员市公安局警察职位资格复审递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1/5/18 17:59:1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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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文件的规定,现将市公安局警察职位资格复审递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递补资格复审的对象、时间、地点

对象:报考市公安局警察职位的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时间:2011年5月19日(周四)(上午8:00-12:00,下午2:30-4:30)。

报考市公安局特警职位010001--010004职位的考生递补资格复审合格后,即于5月19日下午6:00集中进行“原地赤足纵跳摸高”。

地点: 合肥市公安局一楼大厅(合肥市寿春路290号;寿春路与六安路交叉口)。

二、考生须知

1、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笔试准考证(一份)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两份)等材料。

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招考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报名时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1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11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取消公示、录用资格。

2、市公安局特警特殊职位(职位代码:010001、010003、010004)递补人员需参加“原地赤足纵跳摸高”测试(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对递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和特警010001--010004职位的“原地赤足纵跳摸高”合格人员,现场办理体能测试确认手续,发放《体能测试通知书》。

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递补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体能测试的资格。

体能测试时间:具体安排见《体能测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合格和“原地赤足纵跳摸高”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现行规定办理缴费手续,并领取体能测试通知书。

3、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按有关规定提供网上报名时提供的彩色2寸证件照片2张。

4、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和“原地赤足纵跳摸高”合格人员,须按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现场缴纳体能测试费用(每人55元)。完成缴费后,凭缴费收据,现场领取《体能测试通知书》。

注:因市公务员局网、市委组织部网站临时出现故障,本通知仅在合肥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请考生留意!

附件1:合肥市2011年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递补入围人员名单(市公安局警察职位).xls

附件2:关于合肥市2011年考录公务员市公安局特警职位递补考生原地纵跳摸高测试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3:安徽省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doc

合肥市考录办

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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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合肥市2011年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递补入围人员名单(市公安局警察职位)
序号
职位
代码
准考证号
姓名
性别
笔试成绩
备注
1
010001
01060100715
李超
66.725
 
2
010001
01060100601
曹石明
66.65
 
3
010003
01060103426
刘浩
67.575
 
4
010003
01060103926
宣阳
67.575
 
5
010003
01060104117
范恒达
67.325
 
6
010003
01060104204
李嘉伟
67.125
 
7
010003
01060104016
毕冬斌
67.05
 
8
010004
01060106016
常敏
70.4
 
9
010004
01060105625
刘冠亚
70.375
 
10
010010
01000600210
彭宁
60.5
 
11
010011
01010501618
王煜琦
68.85
 
12
010018
01090304224
汪亚芳
63.3
 
13
010027
01020500219
周海洋
62.7
 

附件2   关于合肥市2011年考录公务员市公安局特警职位递补考生原地纵跳摸高测试工作的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和合肥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报考我市公安局特警职位(职位代码010001、010003、010004)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李超等9名同志进入递补资格复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将参加原地纵跳摸高测试(以下简称测试)。现将测试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测试的时间和地点

预定时间:2011年5月19日下午6:00正式开始。

预定地点:合肥市第六中学(北区)室内体育馆(合肥市寿春路与六安路交叉口东北角)。

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以《参加纵跳摸高测试单》通知为准。

二、测试合格标准、测试方法和注意事项

(一)合格标准:

男性考生≥280厘米,女性考生≥240厘米。

(二)测试方法:

准备测试阶段,考生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接到指令后,考生屈腿半蹲,双臂尽力后摆,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摆臂,双腿同时发力,尽力垂直向上起跳,同时用单手举起触摸电子摸高器感应条或固定的高度面板,达到合格标准的即视为合格。测试不超过3次。

(三)注意事项:

1、起跳时,考生不得助跑,双腿不能移动或有垫步动作;

2、考生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

3、考生须徒手触摸,不得带手套等其他物品;

4、考生统一采用赤脚起跳。

三、有关要求:

(一)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纵跳摸高测试通知单(均为原件)于测试开始前1小时,到达合肥市第六中学(北区)室内体育场馆报到。因考生个人原因,测试正式开始后仍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安排补测。考生要求着便服,不准穿有任何身份标识的服装(如制服等)。违反规定者,不准参加测试。

(二)因考生个人原因中途退出测试的,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安排补测。因突发疾病或受伤,考生未能完成测试的,不予免测或补测。

(三)测试期间,考生须接受工作人员集中封闭式管理,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如有携带,须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否则,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考生要注意安全,测试前要充分做好准备活动,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四)考生要听从带队人员指挥,自觉遵守测试现场纪律,保持测试现场卫生,不得干扰和影响测试工作人员工作。违纪者,以扰乱测试现场处理。如发现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者,取消测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如考生发现测试结果有误时,应当场提出,以便及时处理。考生在当日测试工作全部结束后提出异议的,考录部门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市 考 录 办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3:

安徽省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

一、项目和标准
(一)男子组
   
        
25岁(含)以下
25岁以上
10X4往返跑
12"2(含)以下
13"1(含)以下
1000
4'05"(含)以下
4'25"(含)以下
立定跳远
2.2(含)以上
2.0(含)以上
引体向上
10
8
(二)女子组
   
        
25岁(含)以下
25岁以上
10X4往返跑
13"2(含)以下
14"0(含)以下
800
4'00"(含)以下
4'20"(含)以下
立定跳远
1.5(含)以上
1.4(含)以上
仰卧起坐
23个(限1分钟)
45个(不限时)

二、实施规则

(一)10米×4往返跑

场地器材:10米长的直线跑道若干条,在跑道的两端线(S1和 S2)外 30厘米处各划一条线(见下图)。木块(5厘米×10厘米)每道3块,其中2块放在S2线外的横线上,一块放在S1线外的横线上,秒表若干块。

测验方法:受测者用站立式起跑,听到发令后从S1线外起跑,当跑到S2线前面,用一只手拿起一木块随即往回跑,跑到S1线前时交换木块,再跑回 S2交换另一木块,最后持木块冲出S1线,记录跑完全程的时间。记录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 “0”时则进1。

注意事项:当受测者取放木块时,脚不要越过 S1和 S2线,并不得有抛扔动作,木块须放在S1和S2外30CM横线内。受测者因犯规或摔倒未达标时,可以有不超过两次补测机会,但补测必须在同组考生全部测试完该项目后当场完成。

 
S1      
─────────
│      S2
─────────
─────────
─────────
│    ←→
─────────
│   30厘米
←  10  →

(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场地器材:400米田径跑道。地面平坦,地质不限,秒表若干块,使用前应进行校正。

测验方法:受测者分组测,每组不得少于2人,用站立式起跑。当听到口令或哨音后开始起跑。当受测者到达终点时停表,终点记录员负责登记每人成绩,登记成绩以分、秒为单位,不计小数。

(三)立定跳远

场地器材:一小块平坦地面,量尺。

测验方法:划一条横线,受测者站立横线后,脚尖不得越过横线,起跳时两脚必须同时离地,落地后不得再移动脚位。测量跳远距离时,以脚跟末端与横线的垂直距离为准。

注意事项:受测者须原地站立,每人跳3次,以最远的一次成绩作为最后成绩。

(四)引体向上

场地器材:高单杠或高横杠,杠粗以手能握住为准。

测验方法:受测者跳起双手正握杠,两手与肩同宽呈直臂悬垂。静止后,两臂同时用力引体(身体不能有附加动作),上拉到下领超过横杠上缘为完成一次。记录引体次数。

(五)仰卧起坐

场地器材:垫子若干块,铺放平坦。

动作规格:受测者全身仰卧于垫上,两脚屈膝稍分开,大小腿成直角,两手指交叉贴于脑后,另一人压住受测者两踝关节处。起坐时,以双肘触及或超过两膝为完成一次。仰卧时两肩胛必须触垫。

测试方法:测验时两人一组,一人计时,一人计数(25岁以上组不计时,但中间停顿不得超过5秒钟,否则测验无效)。一分钟到时或最后一个,受测者虽已起坐,但两肘未触及膝盖者,该次不计算。发现受测者有违例情况,及时指出。违例动作不计次数。禁止使用肘部撑垫或臀部上挺和下落的力量起坐。测定过程中,要给受测者报数。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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