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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辽宁阜新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发表时间:2014/1/25 12:23:38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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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辽宁阜新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关于2012年阜新市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根据《2012年阜新市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2012年阜新市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确定马丽娜等207人为2012年阜新市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人选(名单附后)。现就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安排
  1、考生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于2012年7月13日早8:30-16:00(中午11:20-13:30休息)到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27中学东)六楼录用调配科领取体检通知单,逾期不来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本次体检工作定于2012年7月15日(周日)进行,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按要求时间和地点集合,按时统一参加体检,具体时间以体检通知单为准。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体检要求
  1、考生在体检期间,不得透露姓名和身份;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体检室内实行封闭管理,其他陪同人员一律不允许在体检室内陪同,违反有关规定将取消体检资格。
  2、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请清淡饮食,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禁水),否则由此引起的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本人负责!体检后,医院备有免费早餐。
  3、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4、体检人选务必按时参加,不准迟到,对当日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身体检查,视为自动放弃。
  5、请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未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在职考生,于领取体检通知单时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逾期未能提供的,按照省公务员局相关规定,将取消体检资格。
  6、体检过程中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家长、亲属和朋友等无关人员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
  7、体检机构对照体检标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名单。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进行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8、体检工作结束后,请考生通过阜新人力资源网(www.fxrcw.com)和阜新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fxbys.com.cn)查询体检结果。
  附件1:2012阜新市公安系统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人员名单.xls
  附件2:2012年党群政府考录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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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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