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招聘6名工作人员简章

发表时间:2008/11/5 0: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招聘6名工作人员简章
  我院根据工作需要,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名称和数量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人员4名。其中:文秘人员2名,会计1名,协助执行员1名。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报名时具有宁波老三区(海曙区、江北区、江东区)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法院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受党纪、政纪、刑事处分。
  2、年龄条件: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资格条件:文秘人员要求具有文秘、新闻、中文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人员要求会计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协助执行员要求有大专以上学历,男性,部队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配偶、直系亲属中未有受到刑事处分或在押的。
  5、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时间:2008年11月13日上午8:30——下午5:00。
  地点:宁波市经贸人才市场(槐树路88号)。 
  所需证件、材料:自荐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若报名人数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相应核减或取消指标数。 
  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见宁波经贸人才网(www.nbjmrc.com)公告。 
  (二) 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的范围和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
  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指标数的3倍(不足3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名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告。
  (三) 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的范围、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业务能力、举止仪表、求实精神等。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告。
  (四)体检
  面试合格者为参加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淘汰。
  (五)考核
  考核对象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指标数在体检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进行,考核不合格者淘汰,由体检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六)公示、录用
  考核结束后,在考核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 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 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87355573。
  本次招聘录用工作监督机构:中共江北区纪委,电话:87668154。

  更多信息请访问:中大网校公务员网校  公务员论坛  公务员在线题库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