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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人事考试网:2013年考录公务员漯河市体能测评通知

发表时间:2013/11/19 16:40:0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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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河南省201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漯河市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人员:

用人单位

职位代码

姓名

准考证号

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

总成绩

名次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110202

王辉

30612010619

53.67

79.2

132.87

1

二、体能测评的时间

2013年11月21日(周四)上午集中统一进行。

三、体能测评的地点

漯河市体育场(长江路西段路南)。在操场西门集合

四、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规定执行,考生可自行上网查询。

五、考生须知

1、考生务必于11月21日(周四)上午8:3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漯河市体育场操场西门集合,逾期未到,即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2、体能测评前,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操作规程,提前做好充分准备,防止测评时肌肉拉伤等现象发生,并在测评时注意安全。体能测评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如因有心脏病等情况不适合参加测评的,应提前告知现场工作人员,选择是否参加,自愿放弃的,经本人签字确认,按规定取消体检资格,否则因参加体能测评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测评前,考生须认真熟悉测评项目的规则、合格标准、注意事项和要求。考生年龄超过30周岁的在测评前应主动说明。每个测评项目结束后,考官向考生宣布测评结果(合格或不合格)。对测评结果不合格的,考生、考官、监督人员要进行签字确认,考生拒绝签字的,由考官、监督人员和带队工作人员代签确认并注明。

4、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执行。凡其中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体能测评结果不合格。

5、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测评规定和各项纪律要求。如有违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宣布取消测评资格或宣布测评成绩无效等处理。对于作弊或请他人顶替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体能测评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请考生自觉遵守有关规定。

7、为保证安全,请考生自备有质量保障的食品和饮用水。

8、体检工作近期进行,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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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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