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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进入面试人选资格审查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1/25 14:15:23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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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进入面试人选资格审查的通知

各位考生: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考试录用选调生简章》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桂人社发〔2011〕30号)的规定和要求,对进入面试人选严格实行资格审查制度,现对面试人选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一)公务员职位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河池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河池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总成绩不低于85分(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不低于35分;考试录用公务员法医职位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5分的要求。按照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其中,进行专业笔试人员的笔试合格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成绩(含照顾加分)+专业笔试成绩。确定蓝邦原等1131名考生为进入公务员职位面试资格审查的人选。
  (二)选调生职位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河池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河池市2011年考试录用选调生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总成绩不低于90分(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不低于40分的要求。按照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确定李宗溢等77名考生为进入选调生职位面试资格审查的人选。
  二、面试人选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
  (一) 资格审查的时间:2011年5月30日—6月3日上班时间;
  (二) 资格审查的地点
  1.公务员资格审查的地点为各招录机关(具体地点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计划表“邮寄材料单位及地址”栏)。
  2.选调生资格审查的地点为中共河池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地址: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江北东路市政办公中心216,邮编:547000,传真:0778-2307752,电话0778-2307316)。
  三、面试人选资格审查的要求
  (一)进入面试人选的公务员职位考生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规定于2011年6月3日前将本人报名申请材料复印件送达、传真或邮寄到招录机关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申请材料复印件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名登记表、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符合招考《公告》规定照顾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职位要求应具有的专业资格证书材料、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等。
  属“四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证明本人服务时间或服务期满的材料复印件一份:①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服务期满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如服务期未满但服务时间满2年的,要提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④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二)进入面试人选的选调生职位考生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考试录用选调生简章》的规定于2011年6月3日前将本人报名申请材料复印件送达、传真或邮寄到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申请材料复印件包括:
  1.属国内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经院(系)和学校验证盖章的《2011年广西选调生报名表》、成绩单、学生证、身份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各一份。
  2.属国(境)外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的报考人员,须提供《2011年广西选调生报名表》、国(境)外学习成绩单、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和学历认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
  3.属“四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除须提供经县级相关主管部门盖章的《2011年广西选调生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外,还须提供证明本人服务时间或服务期满的材料复印件一份:①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服务期满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如服务期未满但服务时间满2年的,要提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④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三)在面试资格审查中,如面试人员发现个人信息与报名信息不符的,须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3),于6月3日前上报各招录机关审核。
  四、其他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按规定认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承担。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资格审查通过者,可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选;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招考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时,按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招考职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
  《面试公告》于6月10日在河池市人才网发布,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面试公告》中公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附件1.河池市2011年考录公务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xls

  附件2.河池市2011年考录选调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xls

  附件3.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doc

  中共河池市委组织部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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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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