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12年鞍山市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根据《2012年鞍山市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2012年鞍山市各级机关(含公安系统)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于7月1日已经结束,下一步将进行体检。现将体检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为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照录用计划1:1比例拟录用的人员(详见2012年7月2日发布的《关于2012年鞍山市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公告》)。
二、考生参加体检应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期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为2012年7月9日。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于当日早6:00时前到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99号)一楼大厅集合。
四、考生参加体检应携带3.3厘米彩色免冠照片一张,体检费398元。
五、※体检当日须空腹、不能进食、进水!否则由此引起的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考生在体检期间,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和身份;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七、体检工作结束后,请考生于2012年7月20日以后通过鞍山党建网(www.asdj.cn)和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asrs.gov.cn)查询体检结果。
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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