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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山东省市以下地税机关招考公务员简章

发表时间:2014/1/24 12:53:26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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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山东省市以下地税机关招考公务员简章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1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16号)规定,现将全省市以下地税机关2011年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并符合拟任职位所要求的下列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5年3月27日至1993年3月27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0年3月27日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为财税、会计、计算机、中文等相关专业。
  3、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1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16号)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考计划
  全省市以下地税机关2011年计划招考公务员200名,其中基层税收管理职位A面向社会招考170人,基层税收管理职位B面向符合条件的我省实施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30人(见附表),全部充实到县级以下中心地税所工作。有关市地税局招考职位及咨询电话具体见各市简章。
  三、其他事项
  基层税收管理职位A的报考人员以各县(市、区)地税局为单位报名,笔试后按职位以县(市、区)地税局为单位分别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基层税收管理职位B以市地税系统为单位报名,不区分具体县(市、区)地税局,笔试后以市地税系统为单位分别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待录用后再统一分配到县级地税局中心税务所。报名办法、考试录取办法及其他相关事项见所在市人社局制发的《招考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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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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