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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审计厅2011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通知

发表时间:2014/1/25 14:03:1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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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审计厅2011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通知

四川省审计
关于2011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关于2011年下半年省直机关和垂直管理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已进入面试阶段,现就我厅2011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1年12月22日 9:3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四川省审计厅人事处(成都市永兴巷15号13楼21号房间)。
  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准备以下材料:
  (一)《2011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工作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四)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五)审计A职位: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审计B职位:提供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两年以上会计、审计、财政、税务业务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审计师或会计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七)符合《公告》中特殊报考对象的考生还应按《公告》要求出具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2012年应届毕业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的,须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四、请各位考生按此公告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有效证件、证明和相关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咨询电话:(028)86522651。
  附:四川省审计厅2011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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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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