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进行价格调整的方法有两种:直接调整法(或称金额调整法,用货币表示)和百分比调整法。
10、价格偏差的特殊因素有以下几种:
⑴有一定的特殊利害关系的交易主体之间的房地产交易;
⑵有特别动机的房地产交易;
⑶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
⑷其他特殊的交易情形。
11、收益法理论依据:预期原理、资本化原理。
用收益法求得的价格称为收益价格。
12、资本化方式有两种:直接资本化法和贴现的资本化法。
房地产价格=房地产净收益×收益倍数
第七章 房地产经纪机构
第一节 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性质和功能
一、内涵
二、性质
三、功能
四、类型
第二节 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经营模式
第三节 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组织形式
一、组织结构
二、部门设置
第四节 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岗位设置
一、设置的基本原则
二、主要岗位设置
第五节 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人员管理
一、人员管理基本原则
二、管理的主要内容
1、房地产经纪机构就是整合了一部分资源来为交易方提供服务的企业。
2、房地产经纪机构专业性的含义:
①从业人员基础知识、操作水平的专业性;
②经纪企业组织分工的专业性。
3、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功能:
①介绍功能;
②顾问功能;
③咨询功能;
④议价功能。
4、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工作主要是代表卖方、买方或买卖双方出售、出租或购买、租用物业。
5、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经营模式:
⑴无店经营模式;
⑵直营连锁经营模式;
⑶特许加盟连锁经营模式;
⑷直营连锁经营和特许经营之比较;
⑸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规模的确定。
6、无店铺形式,并非指没有经营的场所,而是指不设立连锁店。综合性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特别是从事增量市场代理的机构)。
7、直营连锁经营:是指由同一公司所有,统一经营管理,肯有统一的企业识别系统(cis),实行集中采购和销售,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连锁分店组成的一种形式。
8、特许加盟连锁经营模式:是指特许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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