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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交易制度政策考点复习32

发表时间:2017/1/9 10:42:2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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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一、纳税人

凡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都是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二、课税对象

即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行为。所谓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三、适用税额

《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五条,对耕地占用税的税额做出规定:①以县为单位(下同),人均耕地在1亩以下(含1亩)的地区,每平方米10~50元;②人均耕地在1~2亩(含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8~40元;③人均耕地在2~3亩(含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6~30元;④人均耕地在3亩以上的地区,每平方米5~25元。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根据人均耕地面积和经济发展情况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平均税额。

各地适用税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税额范围内,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具体核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的适用税额的平均水平,不得低于规定的平均税额。

四、计税依据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计算征收。

五、减免规定

(一)减税规定

(1)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税额减半。

(2)农村革命烈士家属、残废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住宅缴纳耕地占用税确有困难的,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

(3)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

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根据实际需要,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

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经报国务院批准后,可以对前款规定的情形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

(二)免税规定

(1)军事设施占用耕地;

(2)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

上述规定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后,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情形的,应当按照当地适用税额补缴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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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q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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