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13]43号)、《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教电办[2013]27号)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沈阳药科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与专业知识,有创新精神;
4.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二、招聘岗位以及要求
1.招聘岗位
详见《沈阳药科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岗位要求
岗位所要求的硕士、博士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均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科研院所以及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的海外院校毕业生,专业以药学、化学、生物学、基础医学、化学工程、材料学、教育学等学科为主。具体岗位要求见《沈阳药科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核。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并于201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要求学历学位为博士研究生的专业技术岗位,采取考核的方式;要求学历学位为硕士研究生的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辽宁人事考试网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所有岗位报名方式均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应聘者将个人电子简历投递至我校招聘工作电子邮箱yaodazhaopin#163.com,简历文件按照“公开招聘-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全称-学位-姓名-性别”格式命名。简历应如实反映自然情况、高中以来的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研究方向与科研成果并附个人免冠照片、联系方式等内容。
2.现场确认。考核招聘岗位的应聘者需在考核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大学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学位管理部门出具毕业生推荐表、国外大学毕业生出具经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明)。考试考核招聘岗位的应聘者于报名截止一周内到沈阳药科大学组织人事部现场确认报名,逾期不到者视为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现场确认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大学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国外大学毕业生出具经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明)、由现聘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出具的《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表》(沈阳药科大学主页人才招聘专栏下载)。
以考试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招聘计划。
报名条件中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
(三)资格审查
学校对报名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岗位要求者,参加考核或考试考核。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即刻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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