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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教育局2013年招聘直属中小学教师公告

发表时间:2014/5/6 18:21:44 来源:网络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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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教育局2013年招聘直属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关于促进中小学公开招聘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发〔2007〕130号)精神,2013年盘锦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所属学校继续实行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现结合各单位实际,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院校、专业及人数: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业、人数及招聘条件详见附表1。(以下简称职院)

  盘锦经济技术学校:招聘专业、人数及招聘条件详见附表2。(以下简称中职)

  盘锦北方工业学校:招聘专业、人数及招聘条件详见附表3。(以下简称中职)

  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所属学校:招聘学校、专业、人数详见附表4。

  兴隆台区文教局所属学校:招聘学校、专业、人数详见附表5。

  盘锦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学校、专业、人数详见附表6。

  二、报名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立志从事教师职业;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报考职院和中职相关专业的以附表具体条件为准);专业对口;择业期内(2011、2012、2013年毕业生)(有工作经验要求的专业以附表具体条件为准)并具备以下条件。

  高中: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研究生(指本科阶段为师范类)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初中: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研究生(指本科阶段为师范类)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盘锦市生源,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小学:盘锦市生源,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时间:7月15日——7月19日(注:报考高职、中职时间为7月10日——7月14日每天接待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

  报名必须本人持报到证、学历(位)证书、资格证(报名条件中未要求具备该证书的专业除外)、技师证(报名条件中未要求具备该证书的专业除外)、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考生从报名到考试、面试、录用上岗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地点:

  报考市直学校到盘锦市教育局人事科(盘锦市兴隆台区兴隆大街109号)报名

  需要提交市直学校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点击红色部分下载)

  咨询电话:0427-28240580427-8256958

  报考盘锦职业技术学院直接到学院(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9号)报名

  咨询电话:0427-2936013

  报考盘锦职业技术学院相关要求(点击红色部分下载)

  需要提交报考盘锦职业技术学院考生报名登记表(点击红色部分下载)

  报考盘锦经济技术学校直接到学校(盘锦市田家镇)报名

  咨询电话:0427-6723159

  报考盘锦北方工业学校直接到学校(盘锦市双台子区)报名

  咨询电话:0427-3688667

  报考油田学校到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劳动人事科(盘锦市兴隆台迎宾路4号)报名 

  咨询电话:0427-7807784  0427-7806974

  报考兴隆台区学校到兴隆台区文教局人事股(盘锦市兴隆台区兴四街110号)报名

  咨询电话:0427-28244910427-2824463  

  四、考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时间:7月26日

  8:30—9:30教育理论10:00—12:00专业课

  考试科目为教育理论和专业课两科。

  教育理论为公共科目,专业课考试科目职院、中职、中小学分设。

  报考职院:考教育理论以及由职院自行组织的专业技能考核;

  报考中职:考教育理论和语文(高中阶段)以及由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技能考核;

  报考高中、初中、小学:考教育理论和文化课(高中阶段)。其中,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的文化课均考本学科的知识;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学科的文化课考语文;报考计算机学科的文化课考数学。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考职位最后一个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均参加面试;如总分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低择优确定;如确定人选因其他原因放弃,则按照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以说课为主要形式,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注:报考油田和职院的考生请在报名地咨询面试相关事宜)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相关要求进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六、聘用公示:

  根据各专业的招聘人数,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盘锦市教育信息网站公示7天。新聘用教师全部实行聘任合同制。

  七、监督:

  市教育局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和新闻媒体全程监督此次招聘工作。

  盘锦市教育局

  二○一三年七月四日 

  附件1:2013年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录用教师岗位需求明细表

  附件2:2013年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录用教师岗位需求明细表

  附件3:2013年北方工业学校录用教师岗位需求明细表

  附件4:2013年辽河油田所属学校录用教师岗位需求明细表

  附件5:2013年兴隆台区所属学校录用教师岗位需求明细表

  附件6:2013年盘锦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录用教师岗位需求明细表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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