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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10名教师

发表时间:2014/5/6 19:29:18 来源:网络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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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10名教师
  一、学校简介

  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创建于1956年,隶属于广东省教育厅,是公办全日制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级示范校创建单位,学校地处广州市天河区龙洞东路128号。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10名教师岗位,具体招聘信息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执行国家、广东省及学校有关薪酬待遇的规定。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有比较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一定的专业实践经验;岗位具体要求见附件1;

  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无违纪违法记录;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需符合广州市相关入户条件;

  6.凡招聘岗位条件涉及年限计算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3年10月23日起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从2013年11月6日起至2013年11月8日止,采用邮寄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有意应聘者请于2013年11月8日(含8日)(以收寄邮戳时间为准)前将报名材料寄至广州市天河区龙洞东路128号政工科李老师、汪老师收,邮编510520,注明所应聘的岗位并在信封上标明“应聘”字样。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复印件);

  3.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6.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7.近年论文著作、获奖证书等其它材料复印件。

  (三)公布应试人员名单

  由学校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条件及应聘人员具体情况,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选进入考试,进入考试人选的数量与岗位数之比应不小于3:1,进入考试人选的数量与岗位数之比不足3:1则取消该岗位招聘。参加考试人员名单、领取准考证办法及考试有关安排于2013年11月15日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内容包括思想道德素养、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1.笔试

  笔试定于2013年11月23日上午9:00—11:00进行。笔试考场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职业道德素养、教育教学理论及岗位专业理论知识。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仍未能进入试室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的数量与岗位数之比为3:1,若进入面试人员的数量与岗位数之比不足3:1,则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有关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应在面试前1天上午9:00—12:00到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政工科(实训楼318室)进行资格复审。对于复审过程中发现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者或不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者,经学校纪检部门确认后,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考生未能通过资格复审,将在该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复审提交审核的资料如下: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原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6)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两年论文或著作原件。

  3.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根据有关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根据岗位需要采取试讲加答辩或实操测试加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或实操测试、答辩总分各为100分。面试评委小组由校领导、人事干部、专业部负责人或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组成,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9人。

  (1)试讲内容为本专业课程的内容,实操测试内容为岗位技能操作,试讲或实操测试完毕后进行答辩。参加面试的考生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需要准备教学辅助用具。

  (2)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试讲或实操测试、答辩成绩计算方法为各面试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面试成绩=试讲或实操测试成绩×60%+答辩成绩×40%。

  4.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出现体检不合格产生差额,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上报拟聘人员名单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把拟聘人员名单报广东省教育厅审核后,送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九)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的审核结果,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需说明的问题

  1.招聘工作由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22841810,22841816(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政工科),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22841838(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纪检室)。

  3.本公告由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政工科负责解释。

  附件:1.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2013年招聘教师岗位表下载点击此处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下载点击此处

  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

  2013年10月23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中大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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