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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2013年招聘20名乡镇在编教师

发表时间:2014/5/6 18:54:02 来源:网络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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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2013年招聘20名乡镇在编教师

  根据滨州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滨办字【2008】23号)文件精神和阳信教育实际,决定在全县乡镇(街道)在编教师中为县直学校招聘具有教学经验的专任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学科

  学段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体育

  合计

  中学

  3

  2

  3

  2

  3

  1

  1

  15

  小学

  2

  3

   

   

   

   

  

  5

  合计

  5

  5

  3

  2

  3

  1

  1

  20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1、报考人员必须是在编在岗一线专任教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8月1日后出生);

  2、具有相应报考学段或以上教师资格且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3、受党纪政纪等处分未解除人员、2012-2013学年全县教职工暑期综合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8月18日--8月20日(截止8月20日18:00)。

  2、报名地点:阳信一中润绂楼。

  3、提交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③专业知识、教育理论笔试考务费共80元;

  ④《阳信县2013年县直学校招聘乡镇在编教师报名表》1份(“阳信教育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

  ⑤近五年(2008年1月以来)有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婚人员须提交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4、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提交的材料对报考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于8月24日上午8:00-11:30到县教体局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时间:8月25日上午

  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内容:一卷为所报学科高中教材为主的专业知识,满分100分;二卷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素质教育等知识,满分为50分;两卷总分150分。

  加分政策(各项不累加,只取最高单项,最高加10分):

  ①近五年来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含教育人事部门联合)教师节综合表彰或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业务称号者,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分别加10分、8分、6分、2分;

  ②近五年来获得省、市、县级教坛新星、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荣誉称号分别加3分、2分、1分;

  ③2008年9月至2013年7月期间担任班主任满三学年、2009至2013年暑期考核满三次优秀者分别加1分;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与加分之和,按照各学段各学科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报考人数不足1:2的全部进入面试。

  1、时间:8月31日上午

  2、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内容:所报学科高中一年级必修教材,备课时间40分钟,面试说课时间为10分钟,面试说课满分为100分。

  4、考生本人于8月30日上午8:00-11:30持有效身份证,到县教体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说课时考生须带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准时参加面试。

  六、体检

  根据笔试、加分、面试成绩之和,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数相同者以面试成绩、中共党员、高学历、低年龄依次优先),以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允许复查一次,仍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一次。体检费用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招聘资格。

  体检时间在“阳信政府网”、“阳信人才网”、“阳信教育信息网”公告。

  七、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县编办、监察局、人社局、教体局联合进行政审,并对其所提供的材料、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政审合格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取得聘用资格。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聘用资格产生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上岗后由县教体局负责到县编办、人社局等部门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八、其他

  1、招聘工作在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每一阶段结果均在“阳信政府网”、“阳信人才网”、“阳信教育信息网”及“教育体育局公示栏”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2、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招聘计划与笔试实考人数比例低于1:2按笔试实考人数的50%确定招聘职位人数,实考人数为1人的,进入体检范围的总成绩不得低于其他职位确定体检人员的最低成绩。

  3、报考人员须如实填报有关材料,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教师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隐瞒违法违纪等重大错误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招聘及聘用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同时严肃追究提供虚假材料的直接责任人员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4、本《简章》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3-8223907(阳信县教育体育局)

  附件:《阳信县2013年县直学校招聘乡镇在编教师报名表.rar》

  阳信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阳信县监察局

  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信县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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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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