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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家——博厄斯(博厄斯学派的创始人)

发表时间:2014/4/11 10:12:34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心理学家——博厄斯(博厄斯学派的创始人)
  博厄斯(Franz Boas,1858―1942),美国人类学家,博厄斯学派的创始人。出生于德国北莱茵―威斯特伐利亚州明登市,1892年加入美国国籍。曾求读于海德堡大学、波恩大学和基尔大学,1881年获物理学和地理学博士学位。移居美国后,先后任克拉克大学人类学讲师,哥伦比亚大学体质人类学讲师、教授,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民族学馆馆长。1907~1908年当选为美国人类学会主席。
  博厄斯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最伟大的人类学家之一。1881年,他在基尔大学做关于海水颜色的学位论文,这促使他去研究观察者知觉内固有的主体性。起初,他坚持环境决定论,后来通过对巴芬兰德的爱斯基摩人的考察,转而强调文化和环境相互作用的观点。
  在博厄斯看来,人的本质应当被定义为可变的,是传统习得的产物,而且文化学习基本上是无意识的、非理性的。为此,他以特殊的民族志的例子去说明人类学中理论普遍性的限制。后来,他的学生M.米德和R.本尼迪克特在“文化与人格”这一领域系统地阐述了这些思想。
  博厄斯试图把19世纪的博物学、种族生物学、民族志学等互不相干的学问组建为一门体系严整的学科,并为之制定了基本的工作规范。他还是第一个打算从理论上论证种族、语言和文化独立性的人。一方面,他坚持认为一个文化中的要素有着多种多样的来源,而不是只有一个单一的共同起源。另一方面,他坚持认为每一种语言在其语法模型方面具有内在的形式,甚至完全隔离的地区其发展却是相似的。这种相似性的出现,应归功于完全相同的心理发展的过程。
  博厄斯的主要思想观点有:尊重每个人的个性而不轻信权力机构的自由主义;要求对具体资料进行深入细致的检验,对理论归纳持高度怀疑态度的经验主义;要求用每个社会自身的标准来评价其制度的文化相对主义;承认人类学调查的所有主题都是诸多力量相互作用的产物的折衷主义。
  博厄斯的主要著作有:《原始人的心理》(1911)、《原始艺术》(1927)、《人类学与现代生活》(1928―1938)、《普通人类学》(合著,1938)《种族、语言和文化》(1940)等。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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