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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临床执业医师考试卫生法规知识点精讲9

发表时间:2011/11/24 17:40:4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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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执业医师考试卫生法规知识点精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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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

1. 及时收集本单位医疗废物,按照类别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的专用包装物和密闭容器,并显著标志说明。

2. 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设施,且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并设立显著标志。

3. 按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4. 产生的污水、病人及疑似病人排泄物,按照规定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才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四) 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1. 对有关单位进行实地检查、了解情况、现场监测、调查取证

2. 查阅或者复制医疗废物管理的有关资料,采集样品

3. 责令违反条例的单位个人停止违法行为

4. 查封或者暂扣涉嫌违反规定的场所、设备、运输工具和物品

5. 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五 艾滋病防治

(一) 艾滋病概念:aids

1. 防治原则、机制和措施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治,建立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治的措施,进行综合防治。

2. 不歧视和合法权益的保护:病人及家属享有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

(二) 预防与控制

1. 艾滋病监测:连续、系统的收集各类人群中艾滋病患者或感染者及相关因素的分布资料,并进行综合分析,有相关部门制定控制策略提供可靠信息,并进行效果评价。

2. 艾滋病自愿咨询和检测制度:免费咨询和初筛检测。

3. 采集或使用人体血液、血浆和组织的管理:采集时检测、不提供阳性血、原料血生产前检测、不使用阳性原料血;临时采集血液也需检测,组织同血液。科研用途除外。

4. 艾滋病人隐私权的保护:不得提供相关信息,但需要艾滋病患者或感染者履行义务:接受疾控机构或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指导;将感染或发病的事实告诉与其有性关系者;就医时,将感染事实告诉医生;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感染,不得故意传播。

(三) 治疗与救助

1.提供咨询、诊断和治疗服务,并宣传教育,不得拒绝或推诿。

2. 对确诊感染和病人,应将其感染事实告诉本人或监护人

3. 预防母婴传播,对孕产妇提供咨询、检测,提供产前指导、阻断、治疗和产后访视,婴儿随访和检测

同时防止医院感染和医源性感染。

(四) 法律责任:情形包括

1. 未履行监测职责的

2. 未按规定免费提供咨询和初筛的

3. 对临时紧急血液未进行监测的,对临床用血标本未进行核查,或将阳性血用于临床。

4. 为遵守标准防护原则,发生医源性感染

5. 未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的

6. 推诿、拒绝治疗的或咨询的。

7.未进行医学随访的

8. 未按照规定对孕产妇及婴儿提供母婴传播技术指导的。

六 血吸虫病的防治

(一) 概念

(二) 预防与控制

1.监测和筛查:开展杀灭钉螺等工作,并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2.控制措施:

(1) 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

(2) 提出疫情控制方案,明确钉螺范围,预防服药的人和家畜范围,杀灭钉螺和处理疫水的措施

(3) 指导医疗机构和下级疾控机构处理

(4) 其他措施

(三) 监督管理

(四) 法律责任:未开展防治工作的;未定期对工作人员培训考核的;发现疫情未采取及时措施的;未对本区域内出售、外运家畜或植物进行检疫的;未对患血吸虫的家畜实施药物治疗或未对携带钉螺的植物杀灭钉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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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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