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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2011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发表时间:2014/4/17 10:12:34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山东师范大学2011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教育硕土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我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和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之一,已经招收和培养了十四届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自2011年起招收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报名条件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参加中央特岗计划和参照中央特岗计划实施的地方特岗计划,服务期满且继续留在当地学校任教;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有一次考核优秀的特岗教师。

  二、招生领域

  教育管理、学前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心理健康教育、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地理)、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美术)、学科教学(体育)、学科教学(历史)、学科教学(音乐)。

  三、招生计划30名。

  四、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于2011年12月10日至20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五、复试录取

  我校根据特岗教师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资格审查结果、年度考核和本科期间学习成绩,确定复试名单。

  取得复试资格的特岗教师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11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签字确认后交任教学校,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我校有关复试具体要求将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及时公布(http://210.44.8.24),请取得复试资格的特岗教师按照复试通知要求参加复试。我校将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同等条件下,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录取。

  六、课程学习与学位授予

  培养方式为在职兼读,课程学习主要安排在寒暑假进行,考生平时在原单位结合本职工作进行学习、研究性实践和学位论文写作。实行学分制,学习年限为三至四年。

  考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完成论文写作并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获得通过者可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七、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为16000元,入学时缴纳。

  八、其他

  有意申报我校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的特岗教师请登陆网络搜索并认真阅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1]5号)有关规定。

  山东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管理中心联系人:于老师,联系电话:0531-86180862。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复试、录取等各种信息均会及时在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站上发布,网址为:http://www.yjs.sdnu.edu.cn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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