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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考区关于2010年报关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表时间:2010/11/1 9:30:4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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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考区各位考生:

现对2010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福州考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点基本情况

2010年报关员资格考试福州考区的考点设在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地址是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80号(北区)和首山路116号(南区)。作为考场的两座教学楼分属考点学校的北区和南区,第1-37考场在北区土建系楼,第38-69考场在南区管理系楼,考场分布平面示意图(含公交车线路、站点情况)和两座考场楼的楼层示意图详见附件,从中考生即可知道自己所在考场对应的是哪个区、哪座楼、哪间教室。请考生务必点击附件阅知。

如考生还需提前查看考场,可于考前一天(11月6日)下午17:00以前自行前往查看。但由于当天考点学校教学楼仍有安排,考生熟悉考场所在位置即可,不得进入教室内,也不得在走廊、楼前高声喧哗。

二、考试有关注意事项

1、考生已经可以登录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凭本人的注册名称、注册密码登录个人信息管理系统,打印自己的准考证副证(不需要加盖海关印章),准考证副证上载有考试起讫时间、考点地址、考场号、座位号等详细信息。

经过海关现场确认报名且审核通过的考生登录后方可打印准考证副证。若确已经海关现场确认报名审核通过,但考生正常登录网站后无法打印副证的,请务必于11月3日前致电福州海关人事教育处教育科咨询,咨询电话为:0591-87081283(若无人接听,可按提示音操作转手机)。

2、考生遗忘本人注册密码的(注册名称统一为身份证号),可按以下两种方式查询:

(1)正确回答密码提示问题,找回密码;(2)请于11月5日16:00前致电考区咨询电话0591-87081283(若无人接听,可按提示音操作转手机)。

3、如考生有效身份证件遗失,请立即补办。如确实无法于考试前领取补办的常规身份证件,请务必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件(必须附有可辨认照片)。驾照、户口簿、遗失证明以及身份证办证领取凭单等不属于参加考试的有效身份证件。

身份证号码自然升位的(即由15位号码在年份前添加“19”并在末尾添加一位数,变为18位号码),不影响参加考试。

4、如考生不慎遗失了准考证主证,请登录重新打印,粘贴与原签发准考证主证加贴照片相同(请注意,必须完全相同!即报名表上的电子照片同底板冲洗)的照片后,于11月6日16:30前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到福州海关申请补签发,办公地址为: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76号海关大楼A楼12层人事教育处。

5、考试当日,考生应当凭准考证主证、副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仅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同胞回乡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不包括驾驶证、户口簿等其他证件),经考试工作人员验核身份,并在考场信息表上签名后,方可进入指定考场。

考生在考试前15分钟左右进入考场,具体请以预备铃声为准。

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考试开始后120分钟内,考生不得交卷离开考场!在120分钟规定时限内强行离场的,一律按作弊处理!

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带走试卷或答题卡!违者一律按作弊处理!

6、考生可以携带必需的文具和考试工具书进入考场。

必需的文具包括:钢笔或者签字笔、圆珠笔(仅限使用蓝黑色或者蓝色、黑色的墨水、油芯),2B铅笔,橡皮,卷笔刀。

考试工具书仅限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的《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书中不得有除印刷内容以外的任何文字或者标记。

考生不得携带上述规定物品以外的其他物品进入考场。

禁止带入考场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和任何其他无线通讯、无线寻呼、无线网络设备;任何具有信息存储、读取、播放功能的电子产品;书刊、笔记、纸张。

前述物品已经带入考场的,应当主动交监考人员放于指定位置,其中,电子设备电源应当处于关闭状态。

考试工作人员检查文具和考试工具书,或者启用专用设备实施电子信号侦测时,考生应当给予配合。

7、考生进入考场后应当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主证、副证和身份证件放于桌面一角备查。

分发试卷、答题卡后,考生发现试卷有错页、缺页、漏印、叠印、字迹模糊等问题,或者答题卡有污皱的,可以举手询问,但不得要求监考人员就试题内容进行解释。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

8、考生应当在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圆珠笔,分别在试卷和答题卡“姓名”和“准考证号”栏内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并在答题卡“准考证号填涂栏”内,用2B铅笔填涂准考证号,供监考人员现场查验。

考生不得在答题卡非署名处署名或者做特殊标记。

考生答题时,应当用2B铅笔在答题卡“答案填涂栏”内填涂答案,不得直接在试卷上作答。

考试如有计算题时,考生可以在试卷空白处进行演算。

9、考生应试时应当遵守以下考试纪律:

(1)不得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

(2)不得抄袭他人答案或者同意、默许、帮助他人抄袭;

(3)不得通过考场内外串通获取或者试图获取试题答案;

(4)不得交换试卷、答题卡;

(5)不得抄写试题或者本人答案;

(6)不得故意损毁试卷、答题卡;

(7)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带出考场;

(8)不得在考场内吸烟、喧哗或者有其他影响考试秩序的行为;

(9)不得故意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10、因考生原因致使试卷、答题卡损毁、污皱的,不予更换。

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导致答题卡无法判读或者判读结果失准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1)未在规定考场内或者座位上答题的;

(2)未填写、填涂试卷和答题卡个人信息,或者填写、填涂内容有误以及格式不规范的;

(3)未使用规定用笔填涂答题卡答案,或者答题卡答案填涂格式不规范的;

(4)因考生原因致使答题卡损毁、污皱,无法判读的。

11、考生提前交卷的,应当举手示意,经监考人员同意并验收试卷、答题卡后,方可离开考场。

离开考场的考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题,并把试卷、答题卡正面朝下排放在桌面上。监考人员验核并收齐试卷、答题卡后,考生方可有秩序地离开考场。

12、考生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据《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规则》给予相应处理。

附:

(由于系统原因,附件暂时无法上传。请密切留意本通告更新。)

福州海关

201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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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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