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2017年第十一批全国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名单
(第10号)
根据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关于2017年第 11 批房地产经纪人初始、延续 、注销与协理登记人员名单的公告(第14、15、17、18 号),余贝贝等91人符合初始登记条件(附件1),杜娟等28人符合延续登记条件(附件2)。赵菁等35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初始登记条件(附件3)。上述人员可以通过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站上的信用档案系统在线打印登记证书。
取得《房地产经纪人登记证书》,表明持证人已取得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证书并完成登记,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房地产经纪人名义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
吴晓阳等6人符合注销登记条件(附件4),予以注销登记,其《房地产登记人登记证书》作废。
附件:1.浙江省2017年第十一批房地产经纪人初始登记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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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q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