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程序
报名人员应当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资格审核、交费确认三个步骤。
(一)网上预报名
报名人员应当于2012年6月11日至25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点击“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http://cpaexam.cicpa.org.cn)进行网上预报名。所有报名人员均须重新注册,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指引填写相关信息。预报名完成后,网上报名系统为报名人员生成预报名信息表,请报名人员下载打印便于下一步资格审核或现场交费。
报名人员符合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条件、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的,可向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查询办理(查询电话010-88250110,88250117)。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为6月18日至7月6日。承办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报名的机构(地址详见附表),将在上述期限内确定具体的报名资格审核时间。
所有报名人员均须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下载并填写《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考试方式申请表》(简称考试方式申请表)。
1. 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须持预报名信息表、考试方式申请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港澳台地区或外国法律认可的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其他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现场办理报名资格审核。
2. 非首次报名人员
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以及报名参加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无需进行报名资格审核,但须到报名地现场提交考试方式申请表。
3. 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后,须持预报名信息表、考试方式申请表、身份证件原件和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报名地现场办理首次报名资格审核。
2012年8月31日前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当于8月20日至31日(不含公休日)期间,持已交费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进行二次报名资格审核。
(三)交费确认
报名人员在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和提交考试方式申请表后,交纳考试报名费。办理交费手续后,不再允许变更考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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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