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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人事考试网:2012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考试工作通知

发表时间:2012/5/14 18:15:4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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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设2012年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皖人社秘〔2012〕146号

关于增设2012年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局),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128号)和住建部、发改委、人社部2011年1月21日联合颁发的第8号令《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增设2012年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考试时间定于7月14日。原定于11月10日的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考试仍照常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增设的2012年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如下:

日 期
   
   
7月14日
上午9:00-11:00
房地产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经纪知识

《房地产基础知识》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房地产经纪知识》科目为主、客观混合试卷,分别在答题卡、答题纸上做答。

二、考试管理模式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成绩采取非滚动管理模式,考生须在当年一次性通过方为合格。

三、报考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制度试行办法>和<安徽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皖人发〔2003〕55号)规定,凡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愿意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全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

因违反考试纪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令2004年第3号)或新修订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2年第12号)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全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

四、报名、报考资格审查、缴费时间及办法

考生按照如下步骤完成报名工作: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考生于2012年5月18日至28日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签订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并于24小时后上网查看照片审查结果,照片审查不合格的,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查合格的,进入网上缴费。(咨询电话:0551-3457905,2884613)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信息管理人员应及时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后台进行照片审查,确保考生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网上缴费

考生于5月18日至29日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查询照片审查通过后,点击“网上缴费”,进入中国工商银行(咨询电话:95588或0551-2622174)或中国建设银行(咨询电话:95533)的网上银行支付考试费用,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表。

(三)考后资格审查

2012年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采取考后资格审查,考生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详细核对报名条件,确认符合报考资格,报名时须保证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领取证书时需提供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材料,否则不予发放合格证书。对于虚报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即予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所缴费用不予退还,并按新修订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2年第12号)规定严肃处理;对由于个人填写的报名信息有误而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五、考点设置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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